•1954年河北省石家庄市暴发流行性乙型脑炎疫情,死亡率很高。老中医郭可明和其所在的七人小组,在中医温病学理论指导下用中药治疗,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卫生部派遣调查组三下石家庄,确认了中医治疗流行性乙型脑炎的显著疗效,并做出决定:凡是有流行性乙型脑炎发生的地区的卫生部门及医院必须学习和推行这种疗法。
•重温20世纪50年代抗击流行性乙型脑炎疫情的历史,对我们重新理解中西医协作在传染病防治中的重要意义,并为正确认识中医在疫情防治中的地位和作用,打开另一扇窗子。
20世纪50年代,河北省石家庄市暴发了流行性乙型脑炎疫情,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疫情流行,在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取得了同流行性乙型脑炎斗争的胜利。这次来之不易的胜利,既是中西医合作与瘟疫在对决中取得的瞩目成绩,也是中医界拿到的一份“治疗有效”的证明书。当今,在举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取得阶段性胜利之际,重温那段历史,必然对我们重新理解中西医协作在传染病防治中的重要意义,并为正确认识中医在疫情防治中的地位和作用,打开另一扇窗子。
治疗乙型脑炎西医遭遇临床困境
流行性乙型脑炎(以下简称乙脑),是一种由蚊子传播的烈性传染病,当叮咬过病人或病畜的蚊虫再叮咬健康人时,会将一种嗜神经性病毒带入人体内,使大脑神经系统受到侵害,出现高热、剧烈头痛、呕吐、意识障碍、抽搐等症状,一般病程10天左右,轻者向愈,重者丧生,存活者中将有7%~20%的人留下精神失常、痴呆、偏瘫、智力减退等严重后遗症。
1954年,由于石家庄地区洪水泛滥,水灾过后,乙脑疫情呈现出暴发流行的态势,死亡率很高。当时西医对于乙脑的治疗没有特效疗法,临床效果不能令人满意。比如,中央人民医院(现为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西医专家高崇基同志曾说:“西医对流行性乙型脑炎的治疗,没有针对病原的特效药物,只是面对这种严重的病状施用一般的对症疗法。高热就用冰枕,头部敷冰袋,温水或酒精擦澡,冰水灌肠,发汗药或退烧药物,但是这些处置对脑炎的高热,并不能使之有效地降低;抽风就给镇静药物,严重的病人也不能终止发作;对脑炎病人的昏迷,根本无办法解救,只能针对呼吸和循环衰竭给予输氧和兴奋呼吸或循环之药物;防止并发症可给予抗生素药物,以及安装胃管,鼻饲输入饮食、水分和服药,其他则是护理方面防止褥疮,尿便处理等等。总之,单纯以西医治疗乙型脑炎,不是主动的根本治疗,而是侧面的治标的方法,并不能达到所期望的效果。很多的重病人,仍不免遭到死亡的侵袭。血浆疗法及免疫血清疗法,虽可降低一些病死率,但从治疗观点上仍难使人满意。”
鉴于当时西医的临床困境和疫情播散的严峻形势,石家庄市卫生局紧急组织在石家庄市传染病医院工作的老中医郭可明和其所在的七人小组,在医院和卫生局领导的支持下,运用中医温病学理论,以解毒、清热、养阴为法,忌用发汗、泻下、利尿以及辛燥等药物,并忌用冰袋冷敷。方用白虎汤和清瘟败毒饮、安宫牛黄丸等,重用生石膏,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一般患者服药后都能在短期内退烧,1~2周痊愈出院,很少留下后遗症。1954年,治疗小组收治的34例乙脑患者,竟然全部获愈,无一死亡。1955年的治疗也获得了90%以上的治愈率,其中甚至包括极重型乙脑患者。
调查组三下石家庄确定中医疗效
当时,我在刚刚成立的卫生部中医司工作,听到这个消息大为振奋。因为,这则消息在乙脑死亡率高达30%~50%的当时,对于整个医学界犹如一声春雷!卫生部对这则消息也显示了十分的重视,在看到上报的纸质材料之后,卫生部马上就组成了一个3人调查组,到石家庄市去调查。这个调查组,有我,还有朱颜和汪思益两位同志。朱颜同志原来是中医,后来改学了西医,毕业之后到协和医院工作,研究药理很有成绩。汪思益同志是西医,当时在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外科研究所任所长。
当时的石家庄市传染病医院占地面积不大,医院的条件不是很好,在一个院子里,只有6张病床,而能提供的乙脑患者的病历记录,则是既不完整,书写亦非规范,这些病历记录中有纯用中医治疗者,也有纯用西医治疗者,还有中西医结合治疗者,三者错杂有之。这就为我们调查工作留下了很多疑问:如何界定这次治疗乙脑的突出成绩,是中医的,还是西医的?
因为我本是做中医临床出身,多年的中医学习和临床实践使我认识到:以发热为主要表现的疾病,几千年来一直是历代中医学家研究的重要内容,从“热病”“伤寒”到“瘟疫”“温病”等,其中都包含了多种急性传染病,虽然古籍未曾明言“乙脑”其病,但诸多古籍中关于“暑温”“暑风”“暑厥”等疾病的描述,与乙脑在发病季节和临床表现上极为相近,虽然不能肯定就是乙脑,但至少应包括在其中,而中医众多的理论和实践对于此次乙脑的临床治疗,肯定颇有可资借鉴之处。例如老中医郭可明使用的主要方剂白虎汤,就是汉代张仲景《伤寒论》的著名经方,用这个方剂加减治疗高热,历代均有记载,而我也有过类似的临床治疗经验。另外,结合现场调查的资料记载,有的患者用了青霉素,我当时学习过西医知识,知道虽然用了青霉素,但对于乙脑病毒是没有疗效的。所以我认定,当时石家庄市传染病医院治疗乙脑,一开始死亡率很高,后来就降下来了,这是中医的治疗在其中起了主要作用。后来,回到北京,当时的卫生部部长助理郭子化告诉我说,其实早在1952年8月,山东省立医院就曾有6例乙脑患者全部由中医治愈,只是当时并未得到各方面的注意,亦未引起卫生部的足够重视。
在这个调查认定过程中,因为对石家庄具体治疗情况的认识不同,我们三个人的意见并未统一。分析原因,我认为和每一个人是否有中医药治疗疾病的相关经验有关。就这样,三人中,我对中医药持支持认同态度;朱颜同志的态度模棱两可,认为我说的有一定道理,但是并不肯定;汪思益同志则认为,病死率的降低,主要是西医治疗措施的改进,而不是中医参与治疗的结果。这样,调查组三个人三种不同意见,这个报告就很难写了。
回到北京后,我们到了卫生部中医司,见到薛和舫司长,就把三个人的不同意见进行了汇报。薛司长听后,觉得我这个“少数人见解”很有价值,不能轻易放弃。因此,就又派了一个调查组再次前去调查。当时卫生部中医司对于中医工作是很认真的,没有简单地采取否定或者肯定的态度,这种精神在今天看来仍旧十分可贵。第二个调查组到了石家庄传染病医院调查之后,反映的情况就如我们汇报的那样。回来之后,大家继续讨论,可仍然不能得出最后结论。
1955年8月,迫于当时形势,卫生部决定再次派遣调查组三下石家庄,调查组由负责中医工作的卫生部部长助理郭子化负责,并从中央人民医院、北京医院、北京市儿童医院及卫生部抽调数名中医和西医,事先还研究制定了调研方案,要求当地卫生部门重新整理资料,把只用中药而未经西药治疗的病例专门整理出来,进行系统整理和客观分析,以判定中医治疗是否有效。
调查组于8月17日抵达石家庄,我们通过座谈、访问、听汇报、临床观察等多种形式,进行了详细而深入的考察。后来调查组成员、中央人民医院西医专家高崇基同志在汇报中说:“我们翻阅了1955年度中医治疗的病案(石家庄市传染病医院),并在临床观察了10例病人,访问了医院的工作人员及病人家属,以及治疗脑炎短期训练班学员们的座谈,我们有根据地说,在临床诊断上流行性乙型脑炎是确定的,中医治愈率的统计结果也是肯定的。首先石家庄是乙型脑炎的流行区,发病季节又与乙型脑炎相符合,年龄性别上又不专限于某些个别情况,症状表现及身体检查神经系统症状都和乙型脑炎相同;化验检查方面,血液、脑脊液检查及血清学检查,也不例外地都证实了乙型脑炎的诊断。”汇报中还说:“截至8月22日,1955年度石家庄市传染病医院中医治疗的20例乙型脑炎中,治愈17例(包括重型和极重型者9例,轻型者7例),死亡3例(一例因并发中耳炎败血症,一例因治疗过晚,一例死因未明)。总结1954年34例、1955年20例乙脑病人,治愈率分别为100%和90%以上,中医这样卓越的疗效,在近代医学对流行性乙型脑炎的治疗效果上,无出其右者。”
功绩当属中国特色的中西医合作
1955年9月2日,卫生部召开了扩大部务会议,听取调查组关于石家庄中医治疗乙脑疗效的视察工作汇报。被邀请参加会议的有苏联专家、在京的中西医学专家和北京各医院的负责人等。“会议确认了中医治疗流行性乙型脑炎的显著疗效,并做出决定:卫生部责成凡是有流行性乙型脑炎发生的地区的卫生部门及医院必须学习和推行这种疗法。”同年12月19日,在卫生部中医研究院成立典礼大会上,石家庄流行性乙型脑炎治疗小组还受到卫生部的表扬,接受了卫生部颁发的奖状和奖金。而老中医郭可明则在1956年,受到毛泽东、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易》云:眇能视,跛能履。我国在历史上是一个多疫病流行的国家,忧劳可以兴国,多难可以兴邦,中医在数千年与疫病抗争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治疗理论和经验,这可以说是中医贡献给全世界最靓丽的成果之一。不论是1954年的乙脑,还是2003年的SARS,在中医参与下取得的“中国疗效”都是举世瞩目的,这一成绩首先是中国抗疫斗争中制度优势的成绩。但也同样是中医在数千年积淀中厚积薄发所取得的成绩。这些成绩,是中医传统治疗在西医密切辅助和科学护理配合下取得的,更是由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中西医合作所取得的!应当指出,如果没有中医进入现代化的医院工作,没有患者被收进专门机构隔离治疗,即使传统散在的开业中医有机会对乙脑辨证施治,也很难单独取得如此显著的成绩。
古人云:“夫知古不知今,谓之陆沉;夫知今不知古,谓之盲瞽。”回首往昔,如历历在目。近年来,我年齿渐长,而阅事滋多,每与人言,辄询实时事务;每读书史,多求至理深道,逐渐明白了“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至深幽义。当今,我们刚刚取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阶段性胜利,知往鉴今,以启未来,希望我们能合理认识中医药在疫情防控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延展未来中西医合作发展的视角和潜力,打好铺垫!意之所致,信笔成书,特为此小文,殆所谓眇之能视,不足以有明;跛之能履,不足以与行也。(路志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