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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果可食 葫芦是我国古代行医的标识

春天里,将葫芦的种子埋进土里,出土后逐渐就会长成一架叶浓花密的葫芦蔓儿,将农家院舍点缀得出奇的美。待到初夏,那蔓儿上就结出了枚枚绿色的葫芦果。因了品种的差异,葫芦果有短把儿的、长把儿的,还有一种小巧玲珑的“药葫芦”。及至秋日,葫芦由嫩绿逐渐变得硬白,待完全老了的时候,摘下来挂在房檐下,经了风吹日晒而变得干瘦。此时取了下来,用锯子将短把儿葫芦锯为两半,可做器皿或当舀水瓢用。那种长把儿的不用锯,只给上边打个小孔,就可以当醋葫芦用。幼时,余在家乡常见讨饭者手里端着个破葫芦瓢走东家串西家地讨食吃。母亲好大方,回回将厨房架板上的瓦罐儿打开,用碗舀得半碗薯面或玉米糁,打发了讨饭者。长大后有一次在城里戏园子看了一出名叫《八件衣》的戏,见那位善良的花儿仁义腰间也别了个破葫芦瓢儿一瘸一跛地讨饭吃,途中还无意救了个落难秀才,印象颇为深刻。
 
葫芦果可食,但必须要在未老之前,可蒸、可煮、可炒、可熘。童稚时在家常食母亲做的醋熘葫芦片儿,怪好吃的,至今令人难忘。
 
葫芦是我国古代行医的标识。据考证,远在汉代,葫芦就和医药结下了不解之缘。据《后汉书》中记载:“市中有老翁卖药,悬一壶于肆头。”古代医生常用葫芦盛药,并将它悬挂在家门口,以示医家。故人们往往把旧时开业的医家称“悬壶(葫)”。
 
相传唐代药王孙思邈经常身背一只药葫芦四处云游,施药济世。一日,药王来到长安城,发现一家卖吃喝的小店生意萧条。他走到跟前,见这家专卖“煮猪大肠”,那臭味让人嗅而生畏。药王见状,立即从他随身所带的药葫芦内倒出数粒药丸于大锅之内。一时间香味四溢,招来不少食客。从此,这家店铺做出的猪大肠味道特别好吃,味盖三秦,生意也越来越红火。后来,这家店主就把那食品叫“葫芦头”,以示对药王的怀念。于是,这名儿便从唐代一直流传到今天。
 
葫芦就是这般家常和神奇!(田家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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