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开方是开格局、开方向的”,“中医是用气味来治病的”……诸如此类的言论看起来很“中医”,也对当世的中医西化风气起到了一定的纠偏作用。但笔者以为,在纠偏的同时又制造了新的偏,让后学者更多地关注了药物的配伍和比例(剂量比),而忽视了对于单方的药量和单味药剂量的关注。后学者会误认为:“既然剂量大小都一样治病,只要比例、格局对了就可以,那用大方就不如用小方节省药材。”
打个通俗的比方:有人看到十个馒头配十盘肉,能让人吃得很饱,但觉得浪费;于是提倡一个馒头配一盘肉,说比例一样,格局一样,方向一样,这样吃了也能饱。
但问题是这样吃了都能饱吗?
对于已经吃了很久“十个馒头配十盘肉”,撑坏了的人来讲,短时间这样“少与”,肯定是对的。对于饿了很久,怕吃多了脾胃接受不了的人来讲,“少与”也是对的。但是,对于胃口正常,要做很多工作的人来讲,把“一个馒头配一盘肉”作为常规,肯定是不对的,也许会形成老吃老饿,到最后吃得更多、更浪费的局面。如日本汉方多用小剂量,不复杂的病也吃三、五个月的情况需要我们引以为鉴,急病重病小剂量怕会有错失良机之憾。
对于多数人来讲,也许三个馒头配三盘肉,或者三个馒头配一盘青菜才是正确的、适当的,过多、过少都是浪费。矫枉是需要的,但是原则一定是“执中以纠偏”,否则会带来新的偏颇,也影响自身思维的中正。
上个比方讲了配伍的道理,和绝对剂量大小需要适度的问题,下面想举《伤寒论》中“少与”和“多与”的实例,希望引起大家的思考。
《伤寒论》中明确提到“少与”的地方有6条,可以分为两组。
一组为29条“若胃气不和,谵语者,少与调胃承气汤”;209条“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与小承气汤”;251“以小承气汤,少少与,微和之,令小安”。另一组为71条“欲得饮水者,少少与饮之,令胃气和则愈”;244条“渴欲饮水,少少与之”;329条“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愈”。
前一组讲的是“承气”类的少与,后一组讲的是“水”的少与。为什么要“少与”呢?两组的头一条提到了一个相同的词,“胃气”,也许这就是标准答案。
笔者忽然想到,按目前的观念,大家要一天喝够多少水,这个标准里并不太考虑人的差异。如果将某些营养学的原则和《伤寒论》对于“渴欲饮水”很多时候要“少与”的原则来对比,就可以看出,哪个是在粗暴地强加于人体,哪个是为了恢复人体的自然机能。
与“少与”相对的,应该是“多与”或者“正常与”。
29条后,调胃承气汤的用法是“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内芒硝,更上火微煮令沸。少少温服之。”207条后,调胃承气汤的用法是“以水三升,煮二物至一升,去滓,内芒消,更上微火一二沸。温顿服之,以调胃气。”
相对于少少温服之“少与”,一升温顿服之就是“多与”。剂量的多少,应该都是相对的。用得恰合人体当时的需要,才是正确的。
学得规矩,是对的;知道变化,才是更对的;知道规矩和变化的“所以然”,才是应该的。
《伤寒论》中有规矩(如桂枝汤的剂量比应该是严谨的);《伤寒论》中也有变化(如桂枝汤有加桂去桂加芍去芍,以及其他的变化);《伤寒论》中更多是举例,不学会例题就天马行空是狂妄,学会例题而不敢变化是胶柱鼓瑟。
《伤寒论》中是为理举例,绝非临症全书。仲景明言:“未能尽愈诸病,庶可以见病知源,若能寻余所集,思过半矣”。仲景对于后学的要求是“见病知源”。仲景告诉后学,如何学习《伤寒论》,是根据他“所集”,去“思”。
学,思,用。互相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