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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过病所与适其至所理论探微

中医学素有 “医家不传之秘在量不在方” 之名 论, 而且中医学临床中很多情况也确为药量把握不当 而导致的疗效欠佳。 因此, 探讨中医学量效关系之 秘着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而在浩瀚广博的中医 量学文献中, 有一些直接反映量值思想的名词, 如, “轻可去实” “重可去怯” “药过病所” 和 “适其至 所” 等。 这些名词可谓阐释量效关系最直观的术语。 本文主要探究 “药过病所与适其至所” 一语, 对此学 说作一理论层面上的全面梳理, 望同道指正。

“药过病所与适其至所”提出原因

方药用量是中医辨证施治、遣方用药和获得 疗效的基础。 剂量最惮轻重, 是中医所谓 “不传之 秘” 。 剂量轻则效果不达, 杯水车薪, 所谓 “药不眩 瞑, 厥疾不瘳” ; 量重则小题大做、 药过病所, 或者 徒损正气, 对机体有害, 即 “有病病当之, 无病身当 之” 。 所以, 临床用药要从病位、 病程、 药物性质多方 面考虑, 灵活地进行药物剂量的加减, 以期达到最佳 治疗效果。

临床上除了药量程度的把握之外, 还有一层很 重要的玄机, 就是药物与病位的关系, 即如何让药 物恰好作用于病变部位。 辨证如识路, 用药如射击。 象射击一样, 要正中靶心, 即适至病所。 用药煎药, 都要注意因人、 因症、 因药而恰当运用, 不一定药多 力大, 而是要恰到好处。 所以, 总结用药剂量及各种 影响药至病所的因素, 有利于提高临床疗效。 即如 何避免药过病所或不至病所, 尽量达到适其至所的 问题。

“适其至所”出处涵义探微

“适其至所” 最早见于《黄帝内经》 , 《素问· 至 真要大论》曰: “气有高下, 病有远近, 证有中外, 治有轻重, 适其至所为故也……补上治上制以缓, 补下 治下制以急, 急则气味厚, 缓则气味薄, 适其至所, 此之谓也。 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者, 食而过之, 无越 其制度也” 。

此段论述了人体脏腑之气有部位的上下 , 病证亦 有内外高下之别。 治疗要让药物的气味达到病所。 王冰曰: “令药气至病所为故, 勿太过与不及也” 。 近 者, 指病在上、 在近、 在浅, 故用奇方; 远者, 指病在 下、 在远、 在深, 故用偶方。 补上治上制以缓, 即病在 上, 不论用补法还是其他方法治疗, 都适合缓方, 缓 则气味薄, 薄则通, 轻清易达于上。 补下治下制以急, 即病在下, 不论用补法还是其他方法治疗, 都适合用 急方, 急则气味厚, 厚则泄, 质重易于达下。 此外, 该段还论述到服药应根据病位远近上下 , 采用或饭前或饭后的服用方法, 药食并用使药物的 气味效力适其所至, 也就是 “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 者, 食而过之” , 即病在上焦者, 宜饭后服药, 则药物 在食物的阻隔与蒸动下更易达于上焦; 反之, 病在下 焦者, 宜饭前服药, 避免因食物阻隔而影响药至病 所。 其目的是能够适其所至, 并且延长药物作用在患 处的时间, 获取佳效。 另外, 上焦轻剂宜食后服, 散 剂急火煎开即服为佳, 香气全而药力锐。 凡遇病情复 杂, 非复方、 大方不能为功; 病邪深重, 非重剂不能 取效的证候, 都要因证而施, 使药物适至病所 [1] 。

《伤寒论》“药至病所”思想举隅

《伤寒论》中有诸多着意使药至病所的例证, 如, 大黄黄连泻心汤为治痞名方, 大黄、 黄连、 黄芩 气味俱沉重厚浊, 药力趋下, 但该方却可祛上焦之 痞, 要义之一在于其煎煮方法独特, 《伤寒论》 154条 方后注: “以麻沸汤二升渍之, 须臾绞去滓, 分温再 服” 。 《伤寒论》 大黄黄连泻心汤与 《金匮要略》 所载 泻心汤组成一致, 但煎煮方法迥异, 故前者可祛火热 之邪所致痞证, 后者可治邪火内炽、 迫血妄行之血 证。 前者浸渍法重在 “取其气, 薄其味” , 防止直下 败胃, 治疗中焦气机闭塞、 升降失常的火热之痞; 后 者煎煮味厚, 苦寒之性重浊, 直泻火热。 不同煎煮方 式反映出两者差异, 前者病证轻, 火邪呈欲结之势, 苦寒直折, 防火热之结, 病位偏上焦; 后者病证重, 因火热之结已成, 苦寒直泻火热, 病位偏中焦, 故应 厘清。 若前者改为后者煎法, 则会药过病所, 而若后 者改为前者, 则药物不至病所, 病重药轻而难以取 效。 另外, 调胃承气汤的配伍奥妙, 便是对于攻下的 大黄、 芒硝, 为了防止其急速泻下 , 药过病所, 便配合 甘缓的甘草, 这样就能缓缓攻下 , 使药物持续至于病 所, 发挥佳效。 桂枝新加汤为汗后气阴损伤, 肌表经 脉失养, 故加生姜养营通阳, 并助药力达表。 此二方 皆是通过药物加减使药物达表, 适其至所的例证。

临证运用注意事宜及指导原则

1. 病位是药物 “适其至所” 的首要要素 首先, 对于上下病位 (即上焦、 中焦和下焦) , 均应采用相应 的注意事宜, 以使药物适至病所。 如果疾病位于上焦 时, 处方用药宜轻不宜重。 吴鞠通曰: “治上焦如羽, 非轻不举” 。 因此, 治疗上焦病时, 宜多用花叶类质 轻的药物, 煎煮不宜过久, 以免药过病所。 《温病条 辨》银翘散方后注时时轻扬法, 用于风温初起。 吴 鞠通说: “盖肺位最高, 药重则过病所, 少用又有病 重药轻之患, 故从普济消毒饮时时轻扬法, 此效颇 佳” [2] 。 对于中焦脾胃病证, 更应该适度用药, 气味厚 薄轻重宜恰到好处, 太轻则浮于上而不至病所; 太 重则沉于下而药过病所, 故曰: “治中焦如衡, 非平 不安” 。 如果病位在下焦, 用药之质地与药量均宜加 重, 使药至病所, 即 “治下焦如权, 非重不沉” 。 其次, 对于表里病位 (即表、 半表半里、 里) , 亦 均有相应的法则。 病在体表, 用药宜轻, 皮毛和体表 属于人体阳位, 非轻剂不能达之。 如蒲辅周常用玉屏 风散治疗反复感冒患者, 其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常将 汤剂改为煮散, 每次仅用5-15g, 小火煮10min, 去渣 澄清顿服之。 病在于里, 则用药不妨重些, 如外感之 热已入阳明, 势如燎原, 张锡纯擅长用白虎汤, 方中 必重用生石膏, 少则一二两, 多则至斤, 但张氏用药 量虽重, 在服法上却是采取少量频服法, 得大便下或 热退即停药, 此所谓以其小心行其放胆是也。

当代医家也多认识到了药至病所的重要意义, 如段光周教授创立三部法辨治外感咳嗽, 认为鼻、 咽、 喉、 气管、 支气管、 肺皆为清肃之道, 但有一处受 邪, 俱令人咳。 然病有轻重, 药有浅深, 故各部治法 大异。 倘病位不明, 不是病重药轻, 便是药过病所, 每致变生它端。 如其治表部, 外感咳嗽不论新久, 凡鼻塞流涕者, 皆属表邪不解, 可用苍耳子散通窍 解表。 当前市面上苦寒直折、 收涩止咳之成药甚多, 咳嗽初起服之, 每令人久咳不愈, 以致有咳数月仍 需解表者。 此为表病初起, 服之药过病所, 反致引邪 深入, 故病则月余方安。 表部不解, 渐传半表半里, 法宜和解少阳。 病邪入里, 顺传手太阴肺经者, 咳痰 由咽以下出, 已非轻扬之品可效, 法宜清肺凉血解 毒 [3] 。 均体现了药至病所的用意。

2. 疾病病程及患者身体状态影响药物适其

至所 病程短之轻浅疾病, 宜用轻剂; 病程长而正 气虚者, 也不宜用重剂; 病程长且正气不虚者, 宜用 重剂。 清代徐灵胎曾指出: “要知荡气入胃, 不过借 此调和气血, 药入口即变为气血, 所以不在多也” 。 又有患者粒米不进, 反用腻膈、 酸苦腥臭之药, 大 碗浓煎灌之, 即使中病, 尚难运化。 对于久病体虚之 人, 用药宜轻, 如李东垣用补中益气汤一付仅三钱 三分; 叶天士创养胃阴法, 各药仅用数克。 人病后胃 气较差, 药多加重其负担。 宁可因食废药不可因药废 食。 历代名医治病无一不重视胃气的强弱。 蒲辅周先 生称此为轻舟速行。 而对于初病正气尚盛者, 或者久 病正气尚且耐攻者, 可以适当加重用药力度和剂量, 使药物适其至所。 《伤寒论》中对于体质强壮与虚弱 者, 均有药量的相应加减, 也包涵使药物适其至所的 考虑。

3. 药物与方剂特点影响药至病所 有的药物芳

香辛通, 用药宜轻, 如, 虫类药, 大多走窜性动, 一般 少用。 张仲景、 叶天士均是擅用虫类药的大师, 但观 其剂型多为丸剂, 以缓虫药之峻, 且使有效成分充分 吸收, 颇堪师法。 而性味平和之益气健脾、 消食和中 等静药, 如党参、 白术、 山药等可相对较大。 使用轻 剂不可轻描淡写, 药不及病, 用重剂勿使过之, 总以 胜病为度。 要避免药过病所, 除了药量、 气味之厚薄 的把握外, 使用引经药也是一大重点, 引经药的主要 用途便是引领其他药物直达病所。

4. 药物煎服法度直接影响药至病所 药物煎煮

的火候和服药的时间, 均是影响药至病所的重要环 节。 清代徐大椿曰: “煎药之法, 最宜深讲, 药之效不 效, 全在乎此” [4] 。 植物药之煎煮时间不宜过久, 否则 有效成分多被高温破坏。 惟药物之根块, 体较坚硬, 以及矿物和介类药物, 可以先煎、 久煎。 又芳香性药 物因含有挥发油, 故不宜久煎。

治疗上焦病症或表证, 煎服不宜过久, 即薄煎 取其气, 气为阳, 香气全而药力锐, 轻清易于达表与 上。 并且宜食后服, 借助胃中食物支撑熏蒸更易于达 于表与上。 治疗下焦病症的药物, 取文火以慢煮, 浓 煎取其味, 味为阴, 质重更易达于下焦。 并且空腹服 用, 不会受到胃中食物阻隔, 更易达于下部。 而对于 中焦脾胃病证和半表半里少阳证, 张仲景均采用去 渣再煎, 使其药气都能适至病所。

5. 方药剂型对药至病所的影响 剂型不同, 疗 效迟速有异, 中药剂型与疗效关系亦十分密切。 临床 上一般爱投汤剂, 因汤剂吸收快, 作用迅速, 又可随 证加减药物, 故能灵活运用。 由于药物在煎熬时不可 能全部溶于液中, 所以用药量要大一些。 丸、 膏作用 缓和, 药力持久, 量一般较小。 各剂型的设置, 在一 定程度上也是为了使药物适至病所, 如, 汤剂, “汤者 荡也” , 入体后如同大军浩浩荡荡, 可使较重病邪大 部分扫除, 但是对于比较隐蔽的病患却不一定能够 清理。 而此时丸剂便可发挥优势作用, “丸者缓也” , 作用缓和, 但药力持久, 尤其是虫类药, 可以峻药缓 攻, 可到达汤液所不能至之处, 细细搜剔。 另外, 像 散剂便是用于皮毛、 上焦等轻浅部位为特长, 其他 如膏剂、 锭剂、 栓剂等剂型设置均具有使药至病所 的涵义。

总之, 药过病所与适其至所理论, 是指导临床用 药取得佳效的极为有价值的指导思想, 可以使临床 更为高效地运用方药, 达到最为理想的效果。 对其 进行系统分析和全面总结, 可以避免因药物不至病 所而无效的诸多失误, 可以使治病中最后一个药物 到达病位的关键环节不再留下遗憾, 而是发挥出神 奇的效力。 也是中医学量值理论和量效关系研究的 重要方面。 所以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临床价值。

来源:中华中医药杂志 作者:刘玉良 徐晓栋 步伊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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