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顾名思义,就是现在香烟的统称。
它是一个舶来品,最早自明代嘉靖末至万历初经菲律宾传入我国南方后迅速在全国推广种植。古人认为:“沙田种烟烟叶瘦,山田种烟烟叶枯。根长全赖地肥力,气厚半借土膏腴”,凡是种植在肥厚、疏松、排水性好的土地,长势就好,而种植在山地、田间的烟叶,长势差,且不同的地方种出的烟叶的味道也不一样。
《说文解字》里对烟是这样解释:烟,火气也。人类自古便对与火有关的事物崇拜,或者说受益良多。无论是从驱蚊虫还是联络讯息,还是从“泽国故多蚊,乘夜吁可怪。举扇不能却,燔艾取一块”到“烽火戏诸侯”,都少不了烟的身影。草呢,就不需要过多解释了。
回到“烟草”这个词上面来,古文献中大量的“烟草”并非现代所指的“烟草”。它是被分开来解读的,就像我们上文所说的一样。像唐代黄滔《景阳井赋》有“台城破兮烟草春,旧井湛亏苔藓新”之语;宋代陆游《小园》有“小园烟草接邻家,桑枯阴阴一径斜”之语。但这些“烟草”,都是指烟雾笼罩的草丛,也就是蔓草的意思。明代方以智的《物理小识》使用“烟草”一词,是文献中最早表示今天我们所说的“烟草”这一名称的。
所以,烟草如今的含义也是近些年代才有的。大家在读古书的时候一定要加以区分。
从史料上看,古人对烟草的嗜好甚至远甚于今人,这或许与古人对烟草的过度迷信有关。
烟草有香气,芳香走窜之物自有其药性,最早著录烟草的医学书籍《本草汇言》是这样说的:“ 此药气甚辛烈,得火燃取烟气吸入喉中,大能御霜露风雨之寒,避山蛊鬼邪之气,小儿食此能杀疳积,妇人食此能消癥痞。”
《食物本草》中称“凡食烟,饥能使饱,饱能使饥,醒能使醉,醉能使醒,一切抑郁愁闷,俱可藉以消遣,故亦名忘忧草。”
从以上两个本草著作中可知,在当时,烟草是被推崇的,可能和文化交流带来的冲击有关,在那个缺医少药的年代,烟草确实能提神醒乏,进而去抵抗一些疾病。
随着吸食烟草的人越来越多,时间越来越久,它已经慢慢的改变了那个时代人们的生活方式乃至于体质,从最初的提神醒乏而渐渐地去耗伤人们的精血。对于这等芳香辛烈之品,确实不宜长久吸食。有些医生已经看到了这些问题,他们便开始发声。
名医张璐在其所著的《本经逢原》中提出:“岂知毒草之气,熏灼脏腑,游行经络,能无壮火散气之虑乎。”
名医吴澄在《不居集·烟论》中认为,“ 无病之人频频熏灼,津涸液枯,暗损天年”,对吸烟者提出了警告:“虚损之人,最宜戒此。”
《本草从新》里干脆将烟草列入“毒草类”。其卷四中的“烟”条称 “火气熏灼,耗血损年,卫生者宜远之”。并附注,烟草“最烁肺阴,今人患喉风咽痛、嗽血失音之症甚多,未必不由嗜烟所致”。
烟草在这两个朝代之间,从无到有,从兴盛到被抵制,这是一个人类群体对新鲜事物接纳的代谢周期。
明清时期,禁烟力度空前,从这个时候开始,人们才意识到,原来吸烟对普通人来说是无益的,或者中立的来说,长久吸烟对人体是有害的。
回到题目——原来吸“烟草”并不一定有害健康。
《全国中草药汇编》记载,烟草性温味甘,有毒,具有消肿、解毒、杀虫等功效,主要用于疔疮肿毒,头癣,白癣,秃疮,毒蛇咬伤等症,还可治疗项疽、背痈、风痰、鹤膝(包括骨结核、慢性化脓性膝关节炎等)等病。也可用于灭“四害”(钉螺、蚊、蝇、老鼠)和杀虫等。
单从性味来言,烟草是辛温的。从理论上来说,它可以扶阳,去提升人的阳气。这也就是为什么在明清缺医少药、缺吃少喝的人民生活当中会有“能御霜露风雨之寒,避山蛊鬼邪之气”“凡食烟,饥能使饱,饱能使饥”这样的言论。
它也确实有这样的功效,能缓解患者风湿性腰腿痛方面的疾患,也同样可以提神醒乏。
有毒,说明它的偏性较重,不宜久服。对于阴虚火旺之人也不适合。
世间万物都不是绝对的对或者错,需要我们去好好利用它,这样才能变废为宝,最大限度的利用身边所有为我所用。
但是,到最后,我们必须要清楚,在这个时代的人民生活当中,吸烟有害健康,因为烟的成分已经不只是烟草,更重要的是,不要因此伤害到身边的人。
绝不是提倡吸烟,绝对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