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用于医疗活动,由来已久。最早记载药酒治病的是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五十二病方》,其中用到酒的药方约 35 个,有 5 方可认为是酒剂配方。在《养生方》中,可辨识的药酒方有6 首;《杂疗方》中酿制药有 1 方,是我国最早的药酒酿制方。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收载西汉淳于意 2 个药酒方。张仲景《伤寒杂病论》收载药酒治妇女难产方1首,《金匮要略方论》收载涉酒方剂31例,汉代以来,医学家非常注重药酒方剂的收集。著名医学家王焘在《外台秘要》收集“古今诸家方”共载11方。隋唐时期,药酒使用较为广泛,记载最丰富的是孙思邈的《千金方》,共有药酒方 80余首,涉及到补益强身及内、外、妇等几个方面,是我国现存医著中最早对药酒的专题论述。
宋代药酒的种类和范围有了明显扩大,药酒种类和数量的剧增成为这种发展的标志。仅《太平圣惠方·药酒序》记载药酒达数百种之多。敦煌文书是此时药酒发展状况的载体,我们从敦煌药酒发展情形来见证唐宋时期药酒发展的趋势。敦煌卷子出土后 ,中国学者如罗振玉、王国维等考订介绍了一批医药残卷,敦煌医药典籍整理与研究奠基人中尾万三、黑田源次、渡边幸三等日本学者对敦煌医药残卷中的药酒方剂也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
中国学者马继兴、丛春雨等对敦煌地区医药卷子进行发掘和整理,编纂出版了一批有影响的著作, 如《敦煌中医药全书》《敦煌古医籍考释》和《敦煌医药文献辑校》(下文所引敦煌文书均出于此,故只标文书号),收录了许多药酒方剂。据统计,其中涉药酒方剂167首,用酒服药84方,用酒浸或渍药 27 方,用酒煮或煎药 18 方,用酒淬 4 方,用酒蒸 4 方,药曲酿 3方,用酒淋 2 方,用酒研 2方,用酒炙2方,巫术5方,这些方剂成为我们探究唐宋时期药酒发展状况的实证。
建国以来,各地在挖掘地域文化资源过程中,开发出200多种具有临床效果的药酒。现今,正式生产的药酒达 200 多种,这些药酒倍受医家和患者推崇,还将作为一种新型的营养滋补性饮料逐渐取代消耗惊人的食用酒,继续传承着中医药文化,承载着中外科技交流的重要内容。笔者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敦煌文书中药酒方进一步梳理分析,弘扬独具民族特色的药酒文化,以期引起大家对方剂学尤其是敦煌医药文献的关注。
药酒分类
敦煌医药文书中药酒品种颇多,主治功能涉及补益强身及内、外、妇、五官等方面,范围较前朝大为拓展。此时的药酒方剂大多是分散于其他医药中,没有明确的分类标准,难于体现此时药酒文化所达到的水平。笔者拟予不同的标准对药酒归类分析。
1.以配伍药物的多寡
敦煌文书所载药酒方中,配伍药物最少一味,最多达几十味。唐宋时期的药酒配方中,用药味数较多的复方药酒所占的比重较前朝明显提高,这是其显著特点。复方的增多表明药酒制备整体水平的提高。
(1)单味药酒
单味药酒方 58 个,其配伍药物多属于矿物,如 “取酒五升,烧,经用车钏令极赤,口服一合口”,车钏属于矿物;部分属于植物或动物,如“桂心末和酒,服之即愈”。这类药酒相对较少,且有逐渐减少并向复方药酒转化的趋势。
(2)复方药酒
复方药酒 75 首,如 “生地黄一斤,生牛膝半斤,枸杞子二升,乌麻一升熬,黄连五两,生天门冬五两,右以酒三斗,浸七日,任服多少”。据统计,植物和矿物复合方 12 个,植物和动物复合方28个,矿物和动物相配伍则鲜见。此时复方药酒非常普遍,是药酒方经修正、完善和发展的结果。
2.以配伍药物的属性
敦煌医药文书所载药酒方中,配伍药物有“玉石、草、木三品”和“虫兽、果菜、米食三品”,前者所占比例较大。据统计,动物类药酒 5 方,矿物类药酒27方,植物类药酒61方,复合类药酒40方。《喉科秘诀》
(1)动物类药酒
此类酒的配置多以虎骨、犀角等贵重药材为原料,加以火炙、刮末、捣碎后浸泡而成,“虎骨一具,炭火炙令黄色,刮取,炙尽,捣得数升,绢囊盛,清酒六升浸五宿,随多少稍饮之”。这类药酒配伍药物多为一味,尚未见多味同配一方。
犀角
(2)矿物类药酒
这类药酒的配伍药物只有一味,如“酒五升,烧用车钏令赤,徐徐置酒。一服一合,渐加。以为慎风” ;“烧大斧令赤,置酒中,服之即愈”。此类酒方中“车钏”、“大斧”和“蒜灰”都属于矿物,且每方中仅有一味药物。
(3)植物类药酒
这类药酒配伍药物有一味,亦有多味,其中多味较普遍。这些药物具有同一属性,多为名贵滋补类植物药,如“独活 五两附子 五两 生用 以酒三升浸三宿,一服一小合”。该方有多味药物,但都属于植物类药物。
独活
(4)复合类药酒
此类药酒较为普遍,多达 40方,如 “牛膝酒:人参三两,防风三两,黄芪五两,磁毛六两,桂心三两,牛膝六两……鹿角屑五两,右件药切如豆,以生绢袋盛向不津器中,以无灰酒清者一大升密封”。对于复方类药酒,一般应将不同属性配伍药物分开浸泡提汁,然后调配勾兑,按一、二汁各半降度调整糖度色泽即可。这类药酒从其选药配伍、用量、炮制方法、用法用量及使用禁忌等,均能体现医家在方剂学方面的造诣。
3.以药酒的使用方法
据使用方法,药酒可分为内服、外用和既可内服又可外用三类。其中,内服类可分为饭前服和饭后服,又可分温服和冷服,还可分为旦服、夜服以及顿服、多次服等。许多药酒方不言饭前服和饭后服,应根据 “凡服药不言先食后食者,皆在食前”,“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后服药。病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药后食。病在四肢血脉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饱满而在夜。”均视病所在位置而定。外用类可分为“和涂”“洗”“摩或敷”和“含”等。
(1)内服类
这类药酒多达 122 方,如 《太玄真一本际经卷第九》:“每日平明空腹以酒下二十丸,日再服”等,属于旦服、空腹服和顿服;如《残药方书》:“温清酒和之,令得通咽,空腹顿服之”,属于空腹服和顿服;如 “美清酒四升,和煮四五服,冷服之半升,日二服,得小汗为愈”,属于冷服和多次服。
(2)外用类
这类药酒有10 方,其中用药酒洗有 2 方,如 “清酒五升,二味和煮取半升,去滓,以汁微暖洗”;用药酒摩2方,如“右切,用清酒淹溲一宿,用猪脂于微火上煮之,九上九下,绞去滓,以摩病上”。
(3)既可内服又可外用类
这类药酒在文书中有1 方,如 :“以酒一合暖之,绞药便消尽,盛痛即服之……”,即可以暖,又可以服。在“若是可服之膏,膏滓亦堪酒煮稍饮之”中有所论及。
此外,根据药酒主治功能可分为滋补保健类、治疗类以及美容美发类等,滋补保健类和治疗类的方剂比比皆是。美容美发类,也可见之“羊髓面脂,“生发膏方”,这类药酒,经后世医家修正,目前仍被广泛应用。
药酒的制作方法
药酒的制作方法,古人早有论及。《素问》中有“上古圣人作汤液醪醴”,“邪气时至、服之万全”的论述,是药酒治病的较早记载。唐宋时期,药酒酿造较为盛行,与酒“和”用的方法在医药领域极为普遍。药酒的制作方法以酿造法、冷浸法和煎煮法为主,以热浸等为辅。
孙思邈的《备急千金要方》卷七第四则较全面地论述了药酒的制法,“凡合酒,皆薄切药,以绢袋盛药内酒中,密封头,春夏四五日,秋冬七八日,皆以味足为度,去渣服酒……大法冬宜服酒,至立春宜停”。这都表明当时此种方法普遍,与现代相差无几。当时配制的药酒用量较小,其制作方法却不能忽视。
如以清酒为酒基,选用冷浸法、热浸法、酒煎、酒蒸、酒淬、酒研、酒炙、酒淋等方法配制药酒,不乏其例。这一时期药酒制作方法基本囊括以酒入药的所有方式,为现代炮制药酒提供借鉴。现代药酒很少用酿造法,多以50%-70%白酒为溶媒或辅料,少数品种仍沿用15%-20%黄酒作基质,以浸提法制作药酒,与历史时期药酒制作方法有着很深的渊源。
1。酒“浸”
文书中有酒浸或渍的 26 方,如 “以清美酒浸经三宿,去酒,叶捣之,筛下……”;“独活五两 附子五两,生用 以酒三升浸三宿,一服一小合”。浸药的时间一般有明确规定,从一日至七日不等,如一宿、三宿,所见较多为单数。同时也有以季节为区分的,如“浸之,头春三日,秋冬七日即服”。
2.酒“煎”
文书中有酒煎或煮的 18 方,多以清酒作基质,如 “无灰清酒一升,缦绯一片,缦青一片,右以酒煎取半升即含,每冷煎服”。煎和煮同出一辙,关键是火候,“令沸”、“ 一二沸”、“三沸”等。
3.酒“蒸”
文书中有酒蒸的 4方,如“取火麻子捣,以酒和,绞去汁,温服。熬,蒸一任”。现代仅以此作为炮制中药的一种方法,每 100公斤净药物用黄酒 30 公斤。
4.酒“淬”
文书中有酒淬的 4方,如“酒五升,烧用车钏令赤,徐徐置酒。一服一合,渐加。以为慎风”、“烧大斧令赤,置酒中,服之即愈”。此方要求较少,很少选用。
5.酒“研”
文书中仅有酒研的 2 方,如 “又方;取生地黄一小升,研 以酒半升、汁一服” ,“……紫苏一升,酒研取汁。款冬花、桑根白皮、桔梗各三分,干草四分,诃梨勒皮二分,杏仁五分去皮尖,熬,石蜜五两,牦牛酥一升,贝母、通草各三分,右件药,捣筛为末,和酥蜜等微火上煎一二沸,以生绢袋子及锦裹,如弹丸大咽汁”。
6.酒“炙”
是指药物与定量的黄酒拌炒的一类操作,又称酒炒,以此矫味去腥,缓和药物寒性,引药效上行、活血通络。文书中有酒炙的2方,如亡名氏《脉经第二种》,“平胃丸方 主心悬,饥不用食。蜀大黄十分去皮,当归五分,马尾者生布拭,虫五分去皮足,熬香用,防风五分生布拭去土,蜀附子八角者三分,清酒渍半日,炮坼……”。此方法很少单独使用,多用于炮制药材。
7.酒“淋”
文书中酒淋 2 方,如 “取白柳东南枝皮,去苍皮,从风细刮五升,熬令黄,以酒五升热淋迄,即以绢袋盛,纳此酒中密封再宿,一服一盏,日三”。此法亦不常用。
8.酒“酿”
酿制药酒一般在夏季进行,要求室内温度 30-37℃,相对湿度 70%-80% 为宜。文书中有酒酿的 3 方,如 “取蓼菜酿酒服之,良”,“不问土地,但取藤收之酿酒,皆得美好”。这种方法能有效防止药酒酸败,比较流行,消耗量大,是当时药酒的主流。
在“清酒”“美清酒”“无灰酒”“白酒”等众多药用酒中,何种酒被作为溶媒或辅料入药,要根据配伍药物的性质,病证和适用人群,以及现实需求。药用酒的种类不同,酒精浓度高低有别,太低不利于中药材中有效成分的溶出,而过高有时反而使配伍药物中的少量水分被吸收,使得药材质地坚硬,有效成分难以溶出。另一方面,选择恰当的药用酒品种,能充分地以酒性之辛热矫正配伍药物药性之苦寒,达到改善药性的目的,更好发挥药效。
药酒性状
远在古代,药酒已成为我国独特的一个重要剂型,药酒同其他酒统称“醪醴”。我国最早的医书《黄帝内经》中就有“汤液醪醴论篇”。醪醴,就是用五谷制成的酒类,醪为浊酒,醴为甜酒。以白酒、黄酒和米酒浸泡或煎煮,具有治疗和滋补性质的各种中药或食物,去掉药渣所得的口服酒剂(或药物和食物与谷物、曲共同酿制),即为狭义药酒。广义药酒还包括酒制药材入方,参与配伍炮制而成的各种药品。因此,药酒的性状就不仅仅局限于像“醪醴”这样的汤剂一种性状,还包括丸剂、散剂和膏剂。
1.汤剂
此类药酒文书记载 49 方,是狭义的药酒,是清澄的微带醇香味和药香味的液体,不仅能用于口服,还能用于洗、涂、含和暖等,优点较多,如“美清酒四升,和煮四五沸,冷服之半升,日二服,得小汗为愈”;它是药酒剂型的代表,是应用最广泛一种剂型。
2.丸剂
文书载 7 方,是广义的药酒,入方配伍药物中的一味或多味甚至全部经过酒制以后炮制而成的丸状或颗粒状药品,多用于内科疾病和补益强身方面,如“……菟丝子二十四分,酒渍七宿,覆盆子十分,枸杞子十分,石斛十二分,右十五味,捣筛,蜜和为丸,丸如梧子大。一服三十丸,日二服。不觉,稍加至四十丸,用黄芪酒服,不忌食”。
3.膏剂
此类药酒文书记载仅 3 方,如 “口芷膏疗百病大风,恶疮诸肿毒瘘,疮癣,皆主之方……右切,用清酒淹溲一宿,用猪脂於微火上煮之,九上九下,绞去滓,以摩病上”,是广义的药酒,是入方配伍药物中的一味或多味甚至全部经过酒制以后炮制而成的膏状或糊状药品。多见用于治疗疮、癣等皮外科疾病和美容美发。
4.散剂
此类药酒文书记载仅 2 方,如 “酒浸之一宿,曝干,为末,服之方寸匕,日二服,令人肥悦,明目,延年不老”。散剂是广义的药酒,这种药酒剂型较为少见。它是入方配伍药物中的一味或多味甚至全部经过酒制以后炮制而成的末状或粉状药品。根据文书记载:“凡清药酒,皆须细切,生绢袋盛之,乃入酒密封。随寒暑日数,视其浓烈,便可沥出,不必待至酒尽也。滓可曝燥,微捣,更渍饮之,亦可作散服”,药酒滓用作药散,一方面是为了临床实际需要,另一方面也物尽其用,避免浪费。
药酒宜忌
敦煌文书 166 首药酒方中,有 25 方对宜忌做了说明,很大一部分药酒方表述不清楚,个别药方还说无所禁忌,如《唐人选方甲卷》“常服补益方:干地黄六两,苁蓉三两,牛膝三两,兔丝子二升,酒浸七日,别捣……以酒服三十九丸,日再度服,服别稍稍加至六七十丸。勿所忌”。但是,根据中医药整体观和辨证论治之法则,有所宜忌的药方是较为科学的。
宜
(1)宜加橘皮、细葱、生姜和蜜调味 蜂蜜味甘,性平归肺、脾,能与药物起协同作用,增强药物疗效或起解毒、缓和药性、矫味矫臭等作用。
如《太玄真一本际经卷第四》记载,密酒以“酥、密(蜜)各二两,暖酒一升,相和……”;“犀牛豉酒方:犀牛角八两末,香豉三升,右一物,生绢袋贮,以酒九升浸之……其中上有着橘皮、细葱、生姜之辈,任调其味”。这样可以减少药酒对肠胃的刺激,避免过分加糖影响药效,又可以矫正药酒味,有利于保持和提高药效。
(2)存放容器,宜用玻璃瓶、瓦罐和瓷瓶存放
如 “右三味,以无灰酒一斗,于瓷瓶中贮,密封瓶。春夏一七日,秋冬二七日”。不用金属容器,是为了防止金属中逸出有毒物质或产生毒性化学反应,而且功能陶瓷在保健酒中的应用有着惊人效果。
(3)药酒宜冬服
许多药酒方没有对选用季节特别说明,甚至个别药酒方还认为可四季常服,如《唐人选方甲卷》“四时常服方:兔丝子三升,酒渍,茯神五两……”,但根据孙思邈“冬服药酒二三剂,立春即止,此法终身常尔,则百病不生”,冬季是饮用药酒的最佳时节,尤其对于中老年人。
.忌
(1)忌食生胡荽、蒜、生菜、肥猪肉、肥羹、羊肉、犬肉鱼肉和饴糖等
如 “牛膝酒下忌蒜、猪肉,终身不能犯生韭生葱,亦宜不与饮”;《亡名氏脉经第二种》“……若有半夏菖蒲者,不得食羊肉、饴糖”。至于忌食种类,首先应根据具体药酒的说明;在没有特别说明时,根据文书 述,“有术:勿食桃、李及雀肉、胡荽、青鱼酢。服药有巴豆:勿食蘆笋羹及猪肉。”,避免误食引起不良反应。
(2)忌饮过度
药酒有别于酒,是一剂药;饮酒尚且不能过度,药酒更不能过度。如 “初服一合,一日三度,渐加四合,以愈为度”,轻则引起药物过敏,重者导致药物中毒。
(3)忌适人群
忌用于怀孕妇女和心脏病患者,如 “右以前诸药末等一时入锅中,捣一万余杵,并手捻为颗,颗如梧子大。每日空腹酒下三十丸……忌具足人,怀妊女子、孝子,忌心嫉妬等人”。此方科学性待考,但可知当时药酒已不是适用于所有人群。现代研究表明,药酒不适用于怀孕妇女和心脏病患者,它导致胎儿发育迟缓、畸形及智力发育障碍。
(4)忌房事
房事挫伤元气,致使气血不足,脉搏无力,不利于行药之势。如亡名氏《脉经第二种》,每服竟,急行六十步。得食粳米、粟米饭、羊肉、獐肉、苜蓿、蓝菜、豆酱、兔肉酱、椒薑、自外并禁。药后尽满十五日外,任人渐进食,少进房”;轻者会引起“咳嗽、面黯”,重者“伤绝脏脉损命”。上述有关药酒宜忌,受当时科技水平的局限,仅仅是医家对药酒宏观认识的经验总结,只是药酒宜忌的
雏形,还不能涵盖药酒所有宜忌。
现代医药工作者把微观认识论引入中医药领域,对其所含成分从分子、离子角度重新认识,把药物相互作用反映得更为详尽。目前研究表明,服过中枢神经抑制剂、精神安定剂、单氨氧化酶抑制剂等,还有肝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浸润性或空洞性肺结核、癫痫、心脏功能不全、慢性肾功能衰竭者等,均不宜饮用药酒。
从被尘封数千年的敦煌医药文书中,发现许多药酒方具有现代药物的基本特征,以治病救人为目的,有明确的适应症、禁忌症、限量、限期等;尽管在表述上还不够具体,缺乏条理,但在字里行间仍能体现医家之思想和医药理念,能满足现实与疾病作斗争的需要,代表着唐宋时期敦煌地区药剂学方面的成就。尤其是它的制作方法和制作要求,几乎囊括了中医药加工所有方法,代表着唐宋时期敦煌地区科技发展水平。因此,敦煌的药酒发展状况、中医药发展状况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状况,是唐宋时期整个中国社会的缩影,透视敦煌药酒文化,展示出了中国文化之博大和民族文化之风格以及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潜力。
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