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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实不明病证强调按经论治

《灵枢·经脉》篇云:“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
 
历代对“不盛不虚,以经取之”所释皆较牵强,如张介宾《类经》释曰:“言本无虚实之可据,而或有邪正之不调者,但求所在之经以取其病也。”现代则译为“不盛不虚的从本经取治”,“发病不由于邪气盛或正气虚,就于本经取穴调治”,“对虚实不明的病症,只须按经取穴治疗,而不必分补泻”等。
 
若只对虚实不明病证强调按经论治,则不禁会让人提出反问:难道辨明了虚证或实证就不需要按经论治了吗?
 
笔者认为,文中“不盛不虚”的两个“不”字本是助词,无义,用以足句或加强语气。
 
此种情况古文中常有,如《诗·小雅·车攻》:“徒御不惊,大庖不盈。”毛传:“不惊,惊也;不盈,盈也。”又如《楚辞·招魂》“被文服纤,丽而不奇些。”王逸注:“不奇,奇也。”《李陵变文》:“十万军犹不怕死,况当陵有五千人?”蒋礼鸿通释:“不,语助词。”
 
事实上,现代口语中亦有此种情况,如“好不吓人”,意为非常吓人。
 
故原文大意当为:“经脉发生病证,其治疗原则是,脉盛者用泻法,脉虚者用补法,热证者手法宜迅疾,寒证者手法宜缓留,脉陷不显者宜用灸法,总之,不论实热或虚寒等证,皆当辨经论治。”
 
至于《难经·六十九难》:“经言虚者补之,实者泻之,不实不虚,以经取之,何谓也?然: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当先补之,然后泻之。不实不虚,以经取之者,是正经自生病,不中他邪也,当自取其经,故言以经取之。”则是从经与经间母子病理关系视角阐释了“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的治疗原理,并强调对于非母令子实,或子令母虚,即所谓“不实不虚”者,当取本经以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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