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号称“中医之乡,中药之库”,巴蜀自古出名医、产中药。据历史文献记载,从汉代到明清,见诸文献记录的四川医家有1000余人,川派中医药影响了医坛两千余年,历久弥新;川产道地药材享誉国内外,业内素有“无川(药)不成方”的赞誉。
先贤名医 人才辈出
唐代成都人晷殷撰著了我国第一部妇科专著《产宝》,北宋名医华阳人唐慎微所著《经史证类本草》集宋以前药物之大成,清代德格丹增蓬卓所著《晶珠本草》被誉为藏医学的《本草纲目》,清代彭县唐宗海的《血证论》、《中西汇通医经精义》开启了中西医结合的先河……先贤名医,不胜枚举。
新中国成立后,在新成立的中国中医研究院工作并担任中央干部保健工作的全国知名专家中,冉雪峰、任应秋、方药中、蒲辅周等二十余位中医大家来自四川,此外,四川中医药学家李斯帜、凌一揆、卓雨农、薛鉴明、吴棹仙等等无不各有精专,建树卓越。
药材蕴藏量全国第一
四川盆地跨青藏高原、云贵高原、秦巴山地、横断山脉和湘鄂西山地五大地貌区之间,得天独厚的地理气候孕育了丰富的中药资源。1985年全国中药材资源普查显示,四川省有中药材5000余种,川产道地药材和主流大品种中药材占据重要地位,药材蕴藏量居全国第一位。
2011年国家启动第四次中药普查试点工作,四川省为国家首批确定的6个试点省之一,已顺利开展了三批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实现了21个市(州)全覆盖。
截至目前,四川省采集植物标本77000多份,制作种植标本45000多份,采集标本数居全国前列。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种质资源库(四川库)、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全国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与技术服务中心“三大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为我国中药资源有效利用、监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川中医药工作在全国中医药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早在1984年2月,四川省委、省政府即召开了全省振兴中医工作大会,率先在全国以党委、政府的名义提出“振兴中医”的口号,并作出了《关于振兴四川中医事业的决定》,从政策、机构、经费等方面给中医药发展以保障。经过三十年的振兴之路,四川中医药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中医药工作在全国具有较大的优势。
多项政策法规在全国率先实施
1986年,四川省成立四川省中医管理局,其管理职能和内部建设不断完善和加强。2003年更名为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
1997年2月颁布实施的《四川省中医条例》是全国最早出台的地方性中医药法规之一。2004年2月颁布的《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办法》是第一部省级政府关于中医药工作的规章。2010年1月,修订和补充后的《四川省中医药条例》正式施行。
2006年10月, 四川省委、省政府召开“四川省中医药发展大会”,作出了《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决定》。2012年,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把四川省建成西部中医药发展的高地和全国重要的中医药区域中心,实现由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转变。
年中医药诊疗人次已逾1.1亿
全省中医药从业人员已达13万余人(不含制药业),居全国第一位。其中,具有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6万余人。全省有县及县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民族医院)196所,其中,三级甲等医院 17所、三级乙等医院18所、二级甲等医院114所、二级乙等医院14所,省、市级中医医院绝大部分达到三级中医院标准,70%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2014年,全省中医药行业诊疗服务达11249万人次。
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41%
四川省中医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专科专病服务能力、人才梯队建设等方面处于全国领先,建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8个,国家局重点专科64个,省级重点专科200余个,初步形成重点专科集群。拥有12个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中心、22个中医药防治技术协作中心建设单位。
196所县及县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均设立“治未病”中心,省“治未病”中心大楼即将投入使用。四川省中医糖尿病专科、中医急症学科、中医眼病学科、中医妇科学科、针灸学科、藏医胃病专科、中西医结合呼吸专科和重症胰腺炎专科等重点学科和专科水平在全国居于前列。
全省91.4%的乡镇卫生院和92.8%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了中医科(室);80.7%的村卫生站、91%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41%。
中医药教育和人才资源优势明显
成都中医药大学、泸州医学院、川北医学院、四川大学、成都体育学院等9所高校开设了中医、中西医结合、中药、藏医药等中医药类专业,省针灸学校、四川食品药品学校等14所中职学校开设中医药类专业,2014年培养的中医药专业大中专毕业生4800人、本科生2500人、研究生720人,拥有博士授位点16个、硕士授位点24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博士后工作站3个。四川省已建成27个基层中医药临床培训和实践示范基地、30个中医住院医师规培基地,建立起了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体系。
四川省拥有“国医大师”2名,两届由省政府评选的“四川省十大名中医”20名、省级名中医326名、市州级“十大名医”170名,有6000余人具有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增强
全省拥有省中医药科学院、四川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等众多的中医药科研机构和研究中心,拥有国家中药GCP中心、GLP中心、国家天然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50余个国家级或部省级研究平台,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3个、省级技术中心12个,承担了“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新药专项等300余项,研究经费3亿多元,位居全国前列。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糖尿病)基地是全国重点建设的16个研究基地之一。四川省对糖尿病及并发症、恶性肿瘤、艾滋病等重大疾病开展了中医药临床研究。四川省共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3项,四川省科技进步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7项、二等奖22项、三等奖69项。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院)“糖尿病微血管病变中医证效循证研究”获得2013年度省政府科技进步特等奖。
2011年四川省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启动了全国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已顺利开展了三批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实现了21个市(州)全覆盖,共46个县参与了普查试点工作。
在2月28日举行的四川省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田兴军对2015年四川省中医药工作进行了部署。
2015年四川省中医药工作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省“两会”精神,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主动适应中医药发展新常态,抓改革、抓发展、抓法制、抓能力提升。积极实施创新驱动,持续参与深化医改,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为“十三五”改革发展打基础,布好局,全力推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
加强中医药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按照省委“两个意见”、“一个决定”要求,严格对照“三严三实”,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加强中医药系统党员干部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继续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以实际行动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弘扬新时期职业精神,引导广大中医药工作者以培育高尚道德、练就过硬本领为己任,把爱岗敬业、大医精诚、真诚服务融入到行为准则中,落实好“九不准”要求。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医院,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树立中医药系统行业新风。
进一步提高中医药管理能力
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协调政府规划编制部门,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市(州)、县卫生计生委(局)要形成集体抓、重点抓、突出抓中医药工作的格局。一个地方中医药工作的兴衰责任绝不仅是分管主任、中医药科股的责任,更是全委局的责任。这不是新要求,而是最低标准。它是适应我省中医药工作新常态的需要,也是建设我省有特色卫生计生事业的现实需要,更是卫生计生、中医药系统进一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需要。在新成立市(州)县卫生计生委基础上增挂各市(州)县中医药管理局牌子,亮明身份,落实责任,并独立设置中医科(股),配备专职中医药管理人员。同时在市(州)、县卫生执法监督机构中设立专职中医药执法监督部门,配备中医药执法人员,承担相应的执法任务,加强中医药执法。
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强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设施设备配置,完善功能布局,规范服务流程,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提高综合诊疗能力和水平。继续争取省发改委支持,将符合立项条件的尽可能多的县级中医医院列入2015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新安排12所县级中医医院继续实施中医数字化诊疗平台建设,以改善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
二是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建立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激励机制。推进中医医院持续改进,加强四川省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工作,建立和完善以中医药特色评价为主体的中医医疗机构评价监控体系。
三是加强中医“名医、名科、名院”战略。加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力度,开展省级中医重点专病专科的清理和评估,推进中医名科建设。开展中医医院老年病科标准化建设试点,在全省各市(州)各安排1个老年病科建设试点单位。
四是加强国家、省级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项目建设,强化监管和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纳入绩效考核。
五是加强民族医药工作。推进四川省藏医医院建设,安排6所县级中(藏)医医院开展院内制剂室建设,改善加工条件,提升产能。启动8所民族地区中(藏)医医院信息化基础建设。
六是开展中医骨伤应急平台建设,建立以省骨科医院为中心,广元市、达州市、泸州市、攀枝花市、雅安市为支点的初步覆盖全省辐射西部的国家中医药骨伤救治应急平台。
全面完成《四川中医药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收官之年,也是科学谋划中医药“十三五”发展的关键之年,具有承上启下的重大意义。
一要加强排查,认真梳理总结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全力保障“十二五”规划任务的全面落实和完成。认真总结“十二五”四川中医药事业发展经验,找准我省中医药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关键问题,为“十三五”规划启动实施打下基础、提供借鉴。
二要全力做好“十三五”规划的编制。结合基本情况和经验总结,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充分认识中医药发展面临的形势、未来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提出中医药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既注重整体协同,又突出重点。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加强规划论证,做到可操作、可量化、可评估。
三要全力做好“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准备。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协调沟通相关部门,凝聚力量促进中医药科学发展。
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2015年是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最后一年,各地务必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落实实施方案中各项任务,确保完成承诺书中各项任务指标。
一是发挥县级中医医院龙头作用,健全基层指导科,切实对基层中医工作开展好指导、培训、考核工作。
二是抓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室)标准化建设。今年省级财政将首次投入专项经费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馆建设。各地务必用好资金,做好配套,我局将组织验收。
三是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快各级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建设,构建省、市、县以视频、远程会诊及培训为一体的视频网络平台系统。加强对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和指导力度,力争183个县中医药适宜技术覆盖率达到100%,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规范地开展安全有效的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让人民群众能就近享受到质优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四是继续推进县乡中医药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支持各地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新模式,切实解决基层缺人和留不住人的问题,让中医药服务真正惠及基层。鼓励各地出经验、出特色、在全省推广。
推进深化医改中医药重点任务落实
一是积极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继续推进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开展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中医医疗联合体等改革重点开展政策研究,完善中医药服务补偿机制,加强中医临床路径实施。
二是各地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完善中医药相关政策,推动各地进一步落实在新农合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中,将符合条件的更多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比例得到提高。
三是推进各级中医医疗单位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加强对口支援,落实双向转诊,推进中医行业医师多点执业。
四是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实施工作。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的特色优势,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对65岁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进行考核。规范省、市、县各级“治未病”中心或科室设置,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治未病工作的开展。
五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机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社会资本及有资质的中医开办中医特色诊所,引导民营中医医院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管理。
继续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
一是推动中医药基本医疗、养生保健、养老康复、健康旅游、服务贸易以及中医药相关支撑产业发展。研究制订《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2015-2020)》。
二是以中医药健康文化为核心,围绕中医养生保健基本理念、知识和技能,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与科普活动,强化中医药科普人才队伍与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逐步提升我省居民中医健康素养水平。继续开展“四川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月”活动,不断扩大事业发展群众基础。
三是深入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相关项目。加大中医药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力度,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覆盖比例要进一步提升。全力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建成四川省中医“治未病”中心并投入使用。抓住“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机遇,鼓励中医药走出去,争取成为商务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服务贸易建设重点区域。
抓好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选拔
一是建立稳定长效的人才培养保障机制。确保各中医医疗机构将业务收入的1%以上的经费用于人才培养,制定完善引导中医药人员服务基层的政策措施。
二是采取多种举措加大中医临床骨干培养力度。完成各级263名继承人的培训和出师考核。同时扩大省级第五批师承的范围和规模,在各市(州)遴选100名以上老中医药(民族医药)专家,配备600名以上继承人进行3年跟师学习。加大专科专病骨干培训力度,以中医传统疗法、中药、治未病方面等人才培养为重点,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培训业务骨干400名,并将选送20名藏医药骨干赴西藏进行半年临床与理论培训。各市(州)应抓紧跟进措施,扩大骨干培训量。
三是健全中医类别的规培机制。我局将加强对30个省级中医住院医师规培基地的质量控制和监管,建立退出制度,各基地应扩大招生宣传,2015年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培计划招生1000人。着力开展中医全科医生岗位培训,今年国家财政支持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150人,各地应结合提升工程要求,抓紧进行本地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工作。
四是加快基层中医药人员的培养。大力推行“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订单定向培养项目”,推广省上在乐山、绵阳、甘孜等市(州)的试点做法,安排培养“来自基层、面向基层”的本土化乡村中医药(民族医药)人员。各市(州)应组织好我局集中培养的“基层中医药培训讲师团”的师资,组成市(州)讲师团,对乡镇中医药人员进行能力培训,今年将支持培训6000名乡村中医药人员,进一步提升基层的中医药服务水平。启动传统藏医药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工作,三州应做好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
五是加强省级名中医考核使用,大力培养中医临床大家。发挥各层级名中医工作室及国家支持的名医传承工作室以及流派工作室的作用,使之成为名医大家开展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综合平台,继承人掌握名中医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摇篮。开展第四批四川省拔尖中医师遴选工作,作为名医大家的重要储备人才。
六是完善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的考核评价机制,会同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出台《四川省卫生、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四川省卫生、中医药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作为衡量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突出分类评价。
着力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
加强中医药继承创新,以中医药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强协同创新,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
一是围绕医改核心,依托国家中医临床研究(糖尿病)基地建设工作阶段性成果,加强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临床服务能力和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推广,集成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成果,在项目地区进行推广示范,提高中医药防治的临床能力和疗效,形成区域协作网络。
二是继续推进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抓好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及国家种质资源(四川)库建设工作。推进国家省级中药原料质量监测技术服务中心和动态监测与信息服务站建设工作。
三是加强科技项目及重大专项实施管理,推进中医药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全力推动支持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改革创新。
四是开展对药膳(食疗)标准方案与应用研究,实施2个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特色优势资源开发项目,启动30个川派名中医学术思想及临床经验研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