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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防医学》 > 第十二章 卫生保健战略

第二节 我国卫生战略

 

一、我国卫生战略目标

1986年,我国政府明确表示对“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全球战略目标的承诺;1988年进一步阐明实现该战略目标是2000年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总目标的组成部分。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提出我国卫生保健事业将贯彻《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全社会参与、中西医并重、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针,据此确定了90年代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是农村卫生和预防保健。1990年,卫生部与国家计委、农业部、国家环保局、全国爱委会联合发布了《我国农村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规划目标》(简称《规划目标》),提出了初级卫生保健的最低限标准。

从70年代末开始,我国和WHO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在我国建立了5个初级卫生保健合作中心和6个农村卫生示范县,随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建立了初级卫生保健试点县。

80年代以来,国际上探索着两种不同目的的卫生保健战略目标。一种是WHO提出的全球战略目标。另一种是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的卫生保健战略,目的是在摆脱医疗费用急剧上升造成的沉重负担,把战略的重点由医疗转向预防,开展社区保健和自我保健,加强健康教育,改变不良生活方式,促进健康。一些国家把战略重点转移到预防保健的成功,引导世界各国进一步研究制订正确的战略目标。

我国的卫生方针和国内外的经验,推进了我国卫生保健战略目标的实施,促进了我国预防保健战略和策略的形成,深化与发展了我国的初级卫生保健。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预防保健资源不足,人口老龄化、城市化的趋势加快,环境恶化,生态失衡,灾害频繁,要实现我国2000年预防保健战略目标,关键在于结合国情,扬长避短,发扬我国卫生工作传统和优势,进一步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较小的投入,取得较大的效益。我国卫生部在制订了《规划目标》的基础上,疾病控制司、卫生监督司又组织制订了《中国2000年预防保健战略目标》,该目标形成了我国预防保健的战略和策略,深化与发展了我国的初级卫生保健事业,推进初级卫生保健向更高层次和更高标准发展。

 

二、我国预防保健战略

预防保健是预防疾病和增进健康,提高人群健康水平的综合性卫生服务。预防保健目标应是国家卫生目标的具体体现,也是阐明国家卫生目标,衡量和评价人群健康水平的指标,是提出国家预防保健策略和改进国家卫生状况的行动方案,加强预防保健是卫生部门90年代的战略重点。

(一)战略目标的制订

1.

制订预防保健战略目标,加强预防保健战略,进一步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方针,也反映了疾病控制的必然趋势和客观需求。控制病因不明的疾病,预防慢性病和意外伤害等主要死亡原因,迫切需要开展健康教育,发展自我保健、家庭保健和社区保健,改变人群的行为和生活方式,这也是适应医学模式转变的客观需要。

WHO提出的八条初级卫生保健要素中,至少有六条是预防保健的内容;卫生部提出的我国十三条初级卫生保健评价指标中,绝大多数是预防保健内容。因此,制订在内容上更加具体的预防保健战略目标,可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战略目标。

2.指导思想

制订预防保健战略目标,应坚持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所提出的我国卫生保健事业的方针。90年代预防保健是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一个战略重点,将预防保健纳入政府规划,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以提高全民族健康水平,作为指导思想。

3.制订原则

(1)制订预防保健战略目标要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预防保健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2)预防保健事业的发展速度优先于整个卫生事业的发展速度;

由于长期以来卫生资源的分配与卫生工作重点不相适应,必须调整卫生资源的分配政策,以保证预防保健这个战略重点,不失时机地向预防保健倾斜。

(3)大卫生观念,多部门与全社会参与;

所谓大卫生观念,就是要站在宏观的、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高度来看待卫生工作,并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推进卫生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综合治理,即卫生工作的社会发展观和卫生工作的系统工程观。大卫生观念是与过去那种传统的、狭义的对卫生工作的看法相比较而言的。传统的观念往往把卫生工作看孤立的工作,单纯的技术性工作,看作是卫生部门自己的事。而大卫生观念则把卫生工作看作是全社会的事业、全民的事业,看作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素;强调卫生工作的社会性、群体性,强调卫生工作是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承认卫生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促进作用。以此观念组织和指导预防保健,使制订的预防保健目标既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又有充分的权威性及可行性。

(4)根据卫生问题的重要性确定重点,以健康状况为中心制订指标。即依据疾病重要性和卫生问题的危害性,预防保健对策的可行性,卫生信息的可提供性等原则,确定目标的重点。

(二)我国预防保健目标

《中国2000年预防保健战略目标制订研究》,依据我国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以及人群健康状况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到2000年,预防疾病的增进健康的五个目标列为预防保健总目标,也是国家卫生目标:

1.婴儿死亡率在80年代末的基础上降低30%。1989年婴儿死亡率为44‰。

婴儿死亡率不仅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的发展水平,也是衡量儿童保健质量的主要指标,这个指标关系到人群平均寿命的高低。

2.1~4岁幼童死亡率降低到2‰。1987年为2.5‰,其中:城市0.9‰,农村3.0‰。

3.孕产妇死亡率下降一半,降低到50/10万。1989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为95/10万活产数,其中城市为49.9/10万活产数,农村为114.9/10万活产数。

4.甲、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比1990年下降30%。1989年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338/10万,漏报率为50%,估计传染病实际发病率超过500/10万。

5.平均期望寿命提高到71岁。根据1985年国家统计局1%人口抽样调查,全国人口平均期望寿命为68.9岁(男67.9岁,女71.0岁)。

平均期望寿命是根据某个国家或地区居民的年龄别死亡率估算某年龄的人能够存活的年数。最常用的是出生时平均期望寿命,即0岁存活者今后预期尚能生存的平均岁数。这个指标反映了各年龄组的死亡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