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30多岁的杨女士患了一种怪病,被西医判为“死刑”。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她找到一位老中医诊治,几个疗程下来终于见效。她毅然辞职跟着老中医当起了学徒。让杨女士欣喜的是,如果《中医药法》正式出台,跟师学徒也能拿到行医资格证,有望名正言顺地坐堂行医。
让业界翘首期盼30多年的《中医药法》一旦获得人大通过,我国就将有第一部关于中医药的国家法律。草案征求意见超过32000条,反对者认为,立法是为无照行医的中医开绿灯,中药机构自行炮制饮片属于法外施恩。支持者认为,《宪法》第21条规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若不立法,宪法赋予传统医药的法律地位无法明确。
中医药是我国的国粹,国粹需要国法来保障。由于缺乏法律保障,歧视、否定、取消中医药之声不绝于耳,极大地影响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有人说,中西医早已不是并重,只能说是中西医并存。这话虽有点偏激,但从传统医药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可窥一斑。目前世界上有54个国家制定了传统医学相关法案,92个国家对传统医药单独立法管理。同为世界人口大国、传统医药大国,印度境内有785万余名传统医药注册服务提供者。反观国内,从1949年到2014年,全国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从27.6万人增加到41.9万人;同期西医执业(助理)医师从8.7万人增加到289.3万人。中医西医两种异质医学体系并存,冲突在所难免。此消彼长并非二者之间优胜劣汰,根源在于游戏规则出了问题。
我国现行涉及中医药的法律法规不只是立法层次低、体系不完整,更要紧的是存在明显“硬伤”——“以西律中”。以《执业医师法》为例,它成为部分中医从业者高不可及的“门槛”。拿不到行医资格证却有一技之长的15万名民间中医,只能沦落为非法行医。几千年来,中医一直靠的是师承教育,师带徒出名医。清代名医叶天士曾拜师17位名医,才学到精湛的医术。如今中医师承教育虽然得到认可,但缺乏可操作性,只能当学徒不能行医。2015年,朱良春、石仰山等8位国医大师先后逝去。60位国医大师现已去世超过1/3。年近百岁的国医大师邓铁涛自嘲为“一代完人”。一个个远去的身影,折射出中医薪火相传的焦虑。《中医药法》草案提出,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中一些中医药规定,被诟病为“中医西化”“中药西管”,《中医药法》草案在不触动两法的前提下,立法效力如何?当前,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本着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草案应对两法中相关内容重新规定,确保为中医药发展松绑。
中医药发展的困境,仅靠一部立法尚不足以药到病除。但立法如同一剂强心针,提振着中医药行业的信心。立法推进的过程,也是中医药界不断发挥特色优势、赢得认同的过程。立法能为中医药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充分发挥五种资源优势,有助于我们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下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共同迎接中医药的春天。 (作者王君平系《人民日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