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症下药,顾名思义,就是根据症状来选用药物治疗;现在多指找到问题的根源所在,采取适合的方式来解决处理。讲“对症下药”一词,取自于《三国志·魏志·华佗传》,原文见:“府吏倪寻、李延共止,俱头痛身热,所苦正同。佗曰:寻当下之,延当发汗。或难其异,佗曰:寻外实,延内实,故治之宜殊。即各与药,明旦并起。”讲的是倪寻和李延两人生病了,都是头痛身热的病,请华佗诊治,华佗认为倪寻应该用下法,而李延应该发汗。于是有人不理解了,华佗解答说:倪寻病的是“外实”,而李延病的是“内实”,所以治疗上是不相同的。两人服了华佗的药后,第二天病就好了。
统观上面的故事,若从中医学的角度来讲,“对症下药”的“症”作 “证”字更为恰当。“症”多指症状,而“证”,指的是证候。虽有一字之差,但表达的意思却大相径庭。如果按照“症”来理解,故事中的两人症状是相同的,那么用药应该是相同的,显然不是;而如果从“证”的角度来说,便不难理解了,两人的症状虽然相同,但是证候却不同,当然所用的药物就不会相同,这就是中医学所讲的“辨证论治”。
在现代医学和中医学互相交错的今天,有很多医生读不懂“对症下药”的含义,常带着现代医学的眼光看待或运用中医中药,比如看到发热咽痛就用清热解毒药,遇到心慌、胸闷、心绞痛就用活血化瘀药,想到头晕目眩就用平肝潜阳药,21nx.com如果采取这样的方式去开中药方子,疗效不会多好,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同样一片西药感冒药有些人吃了感冒好了而有些人却没有甚至病情会加重。
那么,是否中医就没有“对症下药”一说了呢?其实不然,中医所说的“对症下药”,必须在“辨证”的基础上实施。“证候”如一个大树的树干,而“症状”便是发出来的枝叶,同一个“证候”能表现出各种各样的“症状”,好比树干上能长出形态各异的枝叶。如遇到发热,搞清楚发热的原因,辨出证候,属表还是属里,属实还是属虚,属热还是属寒,在此基础上选用合适的药物来退热,治标且能治本,这不仅体现出“对症下药”,而且也是“对证下药”。如此才能更好地体现出中医药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