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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疗效是中医的生命

  临床疗效是中医的生命,而中药用量对临床疗效的影响举足轻重,在确定中药在处方中的剂量时,要因时、因地、因人,三因制宜。

  所谓以病情为中心,就是要因病施药。首先,中医师在临床诊病过程中必须要确定疾病的病位。病位有在上、在中、在下之分,用药用量是不一样的,这是因为上、中、下三焦运用的中药药性不一样。其次看病情,急性病、新病中药用量相对宜大;慢性病、久病用量宜轻。主要是急性病、新病病因相对单纯,恢复较快,所选方剂药物味数较少,中药用量要重一点,希望一鼓作气一战而胜;慢性病、久病病情复杂,病程长恢复慢,选用的方剂药物味数相对多,用量宜轻。第三,病有虚实之分,实证邪气实,人体正气也不太虚,用量宜大;虚证人体正气虚,邪气也不盛,大多是慢性病,用药剂量宜轻。

  当然其他还有很多因素需要中医师在处方用药考虑用量大小。比如,如果病重药轻,药不胜病,就无异于隔靴瘙痒;病轻药重,则药过病所,徒伤正气,还可以造成中药资源浪费,加重病人家庭和国家经济负担。临床怎样辨证用药,其实中药在方剂中的用量道理也基本相同,也要根据病情不同药量发生相应的变化。

  医疗卫生改革的方针要求用药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所以笔者并不主张在临床治病时以大剂量用药取效。这是因为人体本身是一个自主系统,一般情况下自身有较强的修复能力,中医师用药是帮助其恢复失调的阴阳升降功能,帮助人体驱除外来邪气和体内病理产物,而不是像西医那样采取对抗疗法。现在有很多疾病不能根本治愈,疾病(病邪)与人体(正气)共处,长期共存。

  中医治病的特色是以人为本,关注病人情志诸多因素,重视医患沟通。医患相得,邪气乃服。作为中医师在处方用药考虑中药用量时,始终不要忘记中医与西医的本质区别,即:西医治人的病,中医医病的人。这也足以说明,中医治病并非加大中药剂量才是提高临床疗效的唯一途径。如果有这样的意识,医师在处方用药考虑中药在处方中的用量时,自然就能让中药用量恰到好处,就不会因为究竟是用量大还是用量小疗效好困惑不解。总之一句话,考虑中药用量在治病方剂中的大小要以病情为中心,多因素全方位考虑,恰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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