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经》云:“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约,是以气味之有偏也,…… 其如故也,在以人之为病,病在阴阳偏性耳。”合理利用药物的偏性可以改善患者的阴阳失调状况,相反如果乱用滥用,则会有不良事件发生,甚至引起药物中毒。在应用中药复方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决不可忽视其对人体产生的一定毒性以及各种不良事件的产生。近年来报道的中药不良事件的类型主要有过敏性反应、过敏性休克、肝损害、肾损害、心血管、消化系统等的不良事件等,而导致中药不良事件的主要原因为药物本身有毒性和使用不当。
药物本身毒性
一些药物本身即具有毒性的,植物类中如半夏、天南星、乌头、巴豆、天仙子等;动物类中如蟾酥、斑蝥、青娘子、红娘子等;矿物类中如砒霜、水银、雄黄、红粉等,这些药物本身有毒,使用不当可使人致命。 例如,斑蝥性味辛、热、有大毒,对治疗头痛有明显效果,但须慎用。必须严格掌握剂量,内服中毒量为 0.6~1克,致死量约1.5~3 克,斑蝥素致死量约0.003 兜。有报道患者自行服用自制的三只斑蝥1l小时后出现腰痛,为持续性胀痛,腹痛为下腹部刺痛,以排尿时为甚,尿频,每次20~30分钟,3小时前患者在上述基础上出现全程血尿,诊为斑蝥中毒。故对本身具有毒性的中药,临床实践中应谨慎使用。
药物使用不当
辨证使用不当:中药是依据中医学的理论和临床经验用于防病治病的,使用中药治疗疾病,应因人、因病、因时、因地而异,既要辨证施治,又要掌握药物的适应证和禁忌证,方能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如应用不当,不但会延误治病,还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如表虚自汗、阴虚盗汗者禁用解表发汗药。人参大补元气,补脾益肺,生津止渴,安神增智,主要用于气虚欲脱、脾气不足、肺气亏虚等症。然运用时不管寒热虚实,有病盲F1用人参,则会出现毒性反应祠1过敏反应。滥用人参引起的副作用,称为人参滥用综合征。主要表现为兴奋效应,如易醒、失眠等中枢神经兴奋和激动症状,少部分患者表现为食欲减退、低血压等,个别患者发生精神错乱、甚至死亡。甘草的过度和不当使用也使不良反应增加。
误服伪品:中药存在同名异名的现象,出现中药品种混淆,从而导致不良事件的发生。如自1993年比利时报道“中草药肾病”以来,国内医药界对中草药引起肾脏损害已有所重视。实验检测证明,比利时的减肥制剂中的防已是汉防己和有毒的广防己的混合物,广防己中含有马兜铃酸,是引起肾脏中毒的祸首。
药物使用剂量不当:药物在治疗某种疾病及证型时,均有一定剂量范围,若剂量过小,血药浓度低产生不了治疗作用;而剂量过大,超出了剂量范围,人体不能承受,则发生毒副反应。如瓜蒂、常山等药超量可导致中毒或死亡。某些药物在治疗过程中超期服用,患者的病情发生变化,剂量却未随之改变,也容易发生不良事件,甚至产生积蓄中毒。
药品煎煮、炮制不当:药品煎煮、炮制不当也会使药物发生不良事件的几率上升。某些药物如附子经炮制后,可降低其毒性,减轻副作用,可助高药效。在临床使用中可通过先煎、久煎破坏其中的有毒成分乌头碱。
此外,滥用补药,盲目使用偏方、验方,用药时未考虑到患者个体差异,如老年、孕妇、过敏体质及违反了服药期间的饮食禁忌等均可导致药物的不良事件发生。 (赵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