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学会向政府管理部门直接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得到有关领导的重视。有的领导同志给学会亲自回信表示赞同。如审慎对待和深入研究民族药毒性问题的建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任领导非常支持。有一些建议如2001年提出开发西部地区的药物资源必须分清西南和西北两种不同的生态环境,以保护优先,保护与开发并重,已引起西北民族地区普遍重视。
在上述这些工作中,我们主要的体会是:
(一)民族医药不是一般的医药卫生问题,而是尊重民族文化、尊重民族自主创造,在文化上体现民族平等原则,在民族平等中反映医药文化多元性的一件大事,也是充分利用民族民间卫生资源,全面发展我国传统医药、为各民族人民健康服务的大问题。民族医药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药卫生事业的必要元素和重要特征,而不是与现代医学相冲突的历史包袱。无论是汉族干部还是少数民族干部,对此都应该有必要的认知和充分的尊重,而千万不要受传统观念的束缚而有意无意地忽视这一点。同时,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是一个医学领域的学术团体,它的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民族传统医药这个主题,重绘中国传统医药的版图,全面深入地研究中国民族医药学术的继承发展问题,并取得学会内外一致的共识。
(二)民族医药是我国少数民族在历史上积累起来的、具有原创性的传统医药知识。但它是一个富饶的矿山,而不是现成的金子。这几年我们的精力主要花在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发掘整理方面;凝聚会员的力量,拭去历史的尘封,取出光亮的珍宝,献给伟大的时代。这些工作都带有恢复性质。学会始终把学习、交流、弘扬民族医药放在第一位,尤其是用大量时间,努力学习,掌握基本知识和基本情况,以取得有限的发言权和工作主动权。同时,遵守职责,强调“种好自己的田”。凡与中医药学会、中药协会发生学术交叉的领域,尽力谦让协调,合作共事。例如我们和中国中药协会联合召开了国际天麻学术会议、中国利用黄连论坛,都取得很好效果,避免发生体制性矛盾造成不必要的内耗。
(三)民族医药的土壤在民族地区。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是一个远距离操作的学术团体。我们的工作必须紧紧依靠民族地区的地方当局尤其是当地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每一次学术活动的安排都经过事先协商,现场合作,事后交接的互动过程,虽然花费的工作时间比较多,但得到地方各部门的支持帮助也大得多。我们经常告诫自己千万不能居高临下,寸旨挥别人,而是尊重地方、尊重内行、平等协商、做好服务。这已经成为一条非常重要的工作经验。
(四)民族医药工作地域辽阔,内容广泛,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我们的体会是处理复杂问题一靠公心,二靠学习。我们始终坚持胸怀全局,主动工作。发掘整理民族医药,第一个重点是人口在100万以上的18个少数民族,不管它有无现成资料,我们都比较关注,因为这些民族人口众多,历史文化的积淀必然丰厚。第二个重点是人口虽然在100万以下,但“露”出来的民族医药资源比较丰富,当地开发利用的主动性较强,应该理所当然地给予支持。第三是“不遗漏、不歧视”原则。民族有大小,但民族医药资源不计较多和少。这样做,走得端、行得直,大家都理解我们,我们也不怕犯错误,犯了错误也容易改正;也避免了“有利就干,无利不干”流行做法。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的工作对象不管是单位和个人都是穷哥儿们,民族医药企业大都是小小企业和困难企业,我们的工作环境和经济环境大体上是一个艰苦环境。以责任为重,不计清贫,满腔热情,尽力而为,是我们学会工作得以坚持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