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中药有一条“不必尽剂”的用药原则。在祖国医药四大经典著作的《伤寒杂病论》中,对“不必尽剂”有这样的叙述:“若一服汗出病瘥,停后服,不必尽剂。”意思是说, 当感冒服用发汗药物,如果只服了一次药就汗出而病愈的话,那么, 剩下的发汗药就没有必要继续服用了。又如,在攻下燥屎宿食,荡涤实热而使用著名的大承气汤、小承气汤时,医圣也一再告诫人们“得下,余勿服。”就是告诉大家, 当攻下燥屎宿食以后,剩余的药物就不要再服用了。
为什么服某些中药“不必尽剂”呢?这是因为,药物专为治疾驱病而用,当用药而病症祛除后,目的也便达到了,如果继续使用同样作用的药物,就会伤害人的正气。从《伤寒杂病论》甲所举的服药“不必尽剂”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在使用发汗、攻下、涌吐以及逐水等药物时,特别强调了这一点。如果发汗后惜药“尽剂”,攻下、涌吐、逐水用药太过时,都会不同程度的危害人体健康,反而得不偿失。
当然,服中药“不必尽剂”也是有原则的,作为一般患者应遵照医生嘱咐,了解“不必尽剂”的道理。同时,患者可掌握如下一些基本知识:自觉症状消除,切勿大汗淋漓;服攻下、逐水药物时,只要大小便通畅,无腹胀感;催吐时,只要痰涎宿食吐出。到这种程度,就不必尽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