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偏爱,不能不提到李约瑟。李约瑟一生致力于中国古代科技文化的研究。他偏爱道家乃至道教,并按照道教徒的习惯给自己起了一个道号。
高罗佩在其所著第一部关于中国古代房中术(以春宫版画为主)的著作《秘戏图考》中述及,当他接触到道教房中采战术时,感到震惊,便在书中使用了“性榨取”(sexualvampirism)这一概念,并以“妖术”(blackmagic)名之。李约瑟反对这一提法,认为道家相对于儒家而言,更尊重女性,并将女性作为性伙伴而不是性工具对待。自认为是一个“外行”的高罗佩便在后来所著的《中国古代房内考》中宣布取消这一提法。
实际上,道教房中术中以女性为“炉鼎”采取精阴之气以补阳的记载随处可见,无法否认;“令女”在性交中摆出各种体位姿势,然后男性在其身体上施行相应的术式以行功,更是房中书贯彻始终的叙事语言。无论怎样解读,都得不出女性是男性的性伙伴而不是性工具的结论。即使在古代,这种形式的房中采补术也被视之为犯罪的“妖术”而加以严惩,书证甚多,毋庸赘述。从犯罪学的角度看,既有犯罪的动机,又有犯罪的行为,还有相配套的理论。未能真正在作为性工具的女性身上榨取到什么精阴之气,并不是未能实行,而是男性“那话儿”客观上并不具有这一特殊功能,犯罪事实俱在,为之掩饰又有什么意义!
记得好像是袁枚或是李渔,总之是清代一位有钱有闲还有逸情雅致的贵族文士,在他的一篇愉情养性的文章中介绍了一种自己身体力行的养生方法:每夜令两位未成年少女左右陪睡。待到夜半子时一阳生之时,便从陪睡的少女口中吸取香唾(没有嗽口,想来应臭)。这种养生方法与理论出自魏晋道教徒,可以在《道藏》中看到。笔者不是性学研究者,不知这是不是属于性变态或“性榨取”。总之读后,有一种沉重,找不到李约瑟、高罗佩那样宽容大度的感觉。在古代有多少青春少女的幸福都糟蹋在这些道学家的淫乱之下,这不是性工具又是什么? 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