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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生物制品规程》 > 旧结核菌素制造及检定规程

旧结核菌素使用说明书

本品系用结核菌的液体培养物,经杀菌后除去菌体,加温浓缩制成的粘性液体,含有结核菌的新陈代谢产物,对已受结核菌感染或曾接受卡介苗免疫的机体,能引起特异的变态反应。用以检查是否已受结核菌的感染及观察免疫反应。

本品为深棕色澄明液体,含苯酚防腐剂,不含渣粒、沉淀物或其他杂质。

婴儿、儿童及成人均可使用。

用法

用生理盐水稀释成10单位、100单位、1000单位3种稀释液。由10单位稀释液开始注射。如呈阴性,以100单位注射,如仍呈阴性,再以1000单位注射,仍属阴性,方可判为阴性。

注射方法

于一侧前臂掌侧皮内注射0.1ml。注射后72小时检查。

判定标准

注射局部有红肿硬块,其纵横直径平均在5mm以上者,即为阳性反应。

禁忌

患急性传染病(如麻疹、百日咳、流行性感冒、肺炎等),急性眼结合膜炎、急性中耳炎、广泛性皮肤病者暂不宜使用。

注意事项

1.用于注射旧结核菌素的注射器及针头,不得作任何其他注射之用。

2.安瓿有裂纹,制品内有异物者不可使用。

保存

保存于2~8℃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