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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治准绳·幼科》 > 集之四·心脏部二\痘疮上

轻重

〔钱〕凡疮疹若出辨视轻重,若一发便出尽者必重也。痘夹疹者半轻半重也。出稀者轻。里外肥红者轻。外黑里白者微重也。外白里黑者大重也。疮端里黑如针孔者热剧也。青干黑陷,昏睡汗出不止,烦躁热渴,腹胀啼喘,大小便不通者困也。

凡疮疹,当乳母慎口,不可令饥及受风寒,必归肾变黑,难治。〔海〕或热极反兼水化者,亦能变黑,当以凉药主之,不可不察,以脉别之可也。或有出色正者,内素有热,头反陷,色或灰青似黑,中有针眼下陷,当急以清凉药疏之,便结者大黄、牵牛之类,便软者金花丸之类主之。

〔陈〕轻者作三次出。大小不一等。头面稀少。眼中无。根窠红。肥满光泽。

重者一齐并出。密如蚕种。身热腹胀。疮灰白色。稠密无缝。泻渴不止。头温足冷。

轻变重。犯房室。不忌口。先曾泻。饮冷水。饵凉药。

重变轻。避风寒。常和暖。大便稠。不燥渴。忌生冷。忌外人。

上,饮冷水,饵凉药,若内有实热者不须忌之。

二日三日,痘疮始见,微微才出如粟米大,或如黍米大,或如绿豆大,似水珠光泽明净者佳,不须服药。

四日五日,痘疮大小不等,根窠红活,光泽明净者轻。如稠密陷顶,灰白色泻渴者重。

六日七日,痘疮肥红光泽者轻。如身温气促,口干腹胀,足指冷者重。

八日九日,痘疮长足,肥满苍蜡色者轻。如寒战闷乱,腹胀烦渴,气急切牙者,至重也。

十日十一日,痘疮当靥,疮痂欲落而愈。如身热闷乱,腹胀泄泻,寒战切牙者重。

〔翁〕轻痘歌 热缓神清痘小稀,根窠红活出参差,四肢温暖无寒热,乳食如常渴泻除,太阳面颊俱光润,手足累累圆似珠,更兼腰项当心少,但宜调护不须医。

重痘歌 初热一日即便出,稠密鲜红减饮食,泄泻烦渴头面多,红 夹疹二便涩,平阔灰白欠光明,疔毒脓疮水流湿,若此重证须预防,莫待临期有疏失。

〔万〕古人云∶轻变重,重变轻,轻者,指出稀者,里外肥红者,人见其轻,遽生怠忽之心,不避风寒,不节饮食,不慎禁戒,不择医巫,以致感风寒则生外热,伤饮食则生内热,热气熏蒸,或翻出疮痘稠密者,或痘后目盲发痈者,或腹胀,或烦躁,或吐利,犯禁戒则为瘙痒,为溃烂,医之误,则补所不当补,泻所不当泻,巫之诬,则咒水洒之以伤其表,令之饮水以伤其里,往往变为重疾,归之气数,抑何愚哉。重者,指出密者,外黑里赤者,外白里黑者,能存忧惧之心,适寒温,慎饮食,禁戒必守,医巫必择,自然易发易靥,能变为轻,非人能胜天乎。

辨不药而愈

痘脚稀疏 根窠红绽 不泻不渴 乳食不减 四肢温和 身无大热以上六证,并不须服药,惟宜善加调护,须使房室温盎,屏诸秽气,忌见外人,毋犯房色,及往来妇人月水并腋臭者,皆不可近。惟宜烧大黄苍术,以辟恶气,勿宜烧沉、檀、降真、乳香、脑、麝,帏帐之内,宜悬胡荽,或以胡荽渍酒、喷床帐,并烧木香为佳。夫痘疮之毒,最怕秽恶之气触犯,切不可信僧道看经解秽,况无纤毫之力,而返恐被其秽恶之气触犯,亦不可恃其能解而不预防,戒之,戒之。

辨五不治证

痒塌,寒战切牙,渴不止。痘紫黑色,喘渴不宁。灰白色陷顶,腹胀。头温足冷,闷乱饮水。气促泄泻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