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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证指南医案》 > 卷十

(七岁) 湿伤。脾胃失调。下注小肠。虫从溺窍而出。粪溏完谷。不可温补。(湿热)

黄柏 茯苓 猪苓 槐米 泽泻

虫自小便而出。经月泻皆粘腻及不化食物。此非虚寒。皆湿 内蕴。运化失司。当苦药胜湿兼理幼稚疳积。

黄连 黄柏 茅术 浓朴 泽泻 槐角子 木通 使君子 淡竹叶 三服后续进肥儿丸

(七岁) 湿热生虫。腹痛便溏。恶食。

川连 胡连 生白芍 乌梅 枳实 川椒 炒楂 青皮 水法丸。

肠有湿热生 虫。用苦寒引导小肠。

苦楝皮北秦皮 槐角子 胡粉 黄柏 牡蛎 生研末。猪肚肠一条漂洁。煮丸。

(十三) 丹溪云。小儿盗汗不须医。以体属纯阳。汗乃阳泄故也。至于疮多。湿热浮肿胀满。得攻下而消。此六腑以通为补也。其少腹痛屡发。亦由湿热生虫生积。当以酸苦泄热。

川连 胡连 生白芍 鸡肫皮 炒楂肉 芦荟 枳实 苦楝皮 乌梅肉捣丸。

(十六) 肛漏时肿。泻过白虫。手足阳明热甚。(阳明热)

槐角子 黄柏 榧子肉 生茅术 樗根白皮 小川连茯苓地榆 蒸饼为丸。

虫类虽多。其源皆由饮食停滞。湿热郁蒸。变化而成者也。凡面色痿黄。饮食不为肌肤。起伏作痛。聚散不定。痛止即能饮食者。皆有虫积。或从呕。或从小便。或从大便而出。治法当观其微甚。若虫势骤急者。当用攻逐之剂。如黑丑槟榔大黄胡粉山棱莪术之类。虫去则调其脾胃。缓者用酸苦泄热燥湿。兼以相制相畏之品。如川连胡连芦荟苦楝乌梅川椒雷丸芜荑使君榧肉之类。脾弱者兼运其脾。胃滞者兼消其滞。虫症治法。大略如此。(陆履安)

徐评 治虫有缓治之法。其病势甚轻。而日久当用膏丸等药。兼补兼消之。若病势危急者。必另有峻厉之方。并奇药秘方。可杀虫去积。否则元气消乏。不可补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