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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医学百科-医疗康复篇》 > 第十三节 妇产科疾病

早产

妊娠28周以后须防早产。预防早产有以下几个方面:

(1)治疗孕妇的急性或慢性疾病(急性如高热、病毒性肝炎、急性泌尿道感染等,慢性如心脏病、各种原因高血压、严重贫血、重度营养不良等);

(2)注意个人保健,预防呼吸道疾病和肠道传染病(急性肠炎、食物中毒等);

(3)按时产前检查,防治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4)保持情绪稳定、避免精神创伤;

(5)凡有双胎、羊水过多或子宫畸形等,更要注意适当休息,预防早产;

(6)孕期增加营养,改善一般情况。孕晚期禁止性交,防止感染。

早产的表现主要是有规律的阵阵子宫收缩、少量阴道流血和下腹坠胀等。如有阴道流水,表明胎膜已破。

有早产征兆者,经卧床休息、子宫收缩抑制药物的应用,一部分孕妇能避免早产。但若有胎膜早破或胎膜炎者,则早产往往不可避免。胎膜早破而无感染征象者,用上述治疗方法即便只能延缓分娩1、2天,对提高早产儿成熟度也大有好处;而对胎膜炎病人则应尽快使胎儿娩出以减少胎儿因宫内感染而死亡的危险。

需要注意的是在妊娠的最后一个月内,子宫常会有生理性的自发性收缩,孕妇会感觉到肚子阵阵发硬,但无痛觉。这不是早产的征象,不必惊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