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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医学百科-医疗康复篇》 > 第六节 血液和造血系统疾病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症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症是指血液中血小板计数低于正常值(100×109/升,10万/立方毫米),并伴因血小板减少而引起的皮肤紫癜和/或粘膜出血症状。临床上常根据血小板减少的原因,分为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症(指原因尚未阐明)和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症(指原因已明确)两大类。原发性者又根据起病缓急、病程长短和血小板数的多少分为急性和慢性两型;继发性者,多继发于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白血病、化疗后、放射病、肝硬化、脾功能亢进、尿毒症和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等。

如果发现皮肤紫癜,特别发生于两下肢小腿部位有针头大小的出血点,伴有或不伴有鼻出血、牙龈出血、妇女月经过多,尤其发生在感冒或上呼吸道感染之后3~4周的病人,要警惕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症的发生;若病人原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接受化疗或放疗治疗,或服用药物等,也发现有出血倾向,更要注意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发生。此时应请医生检验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必要时再作骨髓检查,便可确定诊断。

急性型病人,多见于学龄前儿童,起病急,出血重,患儿必须卧床休息,严防外伤;多吃高蛋白、高维生素的无渣半流质,不吃生冷和粗硬食物,防止诱发口腔和胃肠出血。洗澡时防止受凉、感冒,不要用力搓擦皮肤,更换的内衣要柔软、宽松、舒适。鼻出血要填塞止血,不用手挖血痂;口腔出血要注意口腔卫生,防止粘膜糜烂、感染;发现洗肉水样小便或柏油样大便,提示尿路或胃肠出血,要报告医生及时作出诊断和治疗。若有头痛、呕吐、反应迟钝和神志改变,提示颅内出血,要保持头部平静,切勿乱摇乱动,及时送医院抢救。

慢性型病人,起病慢,出血少,病程长,但可反复发作,多见于青壮年女性。在血小板数介于60~100×109/升(6~10万/立方毫米)时,病人可从事非损伤性的工作和活动,但要防止创伤;当血小板数介于30~60×109/升(3~6万/立方毫米)时,病人应注意休息,更不可有创伤;当血小板数低于30×109/升(3万/立方毫米),必须提高警惕,有严重出血的倾向。在整个病程中,病人必须严格防止感冒,因感冒可促使血小板数减低;也禁服阿司匹林、消炎痛、安乃近和潘生丁等药物,以免加重出血;还需慎用对胃肠有刺激的药物,以防诱发胃肠出血;月经过多者,除保持经期卫生外,必要时请医生处理。

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多见于急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脾功能亢进、接受化疗和放疗的病人等,除做原发病的自我保健外,应强调不能发生创伤、刀伤、挤压伤和跌倒等,以防出血或加重出血,尤其颅内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