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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辨证录》 > 卷之十三

无名肿毒门(二则)

人有头面无端忽生小疮,痒甚,第二日即头重如山,第三日面目青紫。世人多不识此症,此乃至危至急之病,苟不速救,数日之内必一身发青黑而死。若青不至心胸者,尚可救疗。因其人素服房中热药,热极便为毒也。凡人入房而久战不泄者,虽气主之,而实火主之也。气旺而非火济之,则不足以鼓动其兴趣,而博久战之欢。

补气之药,断不能舍参、 而求异味。世人贪欢者多,吝惜者亦复不少,用热药以助火,非多加人参不足以驾驭其猛烈之威,无如人参价高,力难多备,方士不得已迁就世人,乃少减人参,则功力自薄,及多加热药以壮其火,于是金石火 之药纷然杂用,谓不如此,不足以助其命门之火也。夫命门之火,肾火也,非真阴之水不养,不同于脾胃之火可以外水解之也。且肾火既旺,则外势刚强,必多御女,一取快乐,偶尔纵欲,亦复何伤。无奈淫心无尽,愈战愈酣,火炽则水干,火沸则水涸,即不频泄其精水,亦不足以制火,而热毒有结于肠胃者矣。况战久则兴必深,未有不尽兴而大泄者,精泄过多,则火更旺,未免阳易举而再战。或归于前药之太少,更多服以助其势,孰知药益多而火益烈,战益频而水益竭乎。久之水涸火炎,阳虽易举而不能久战,未免有忍精 绻之时,勉强而斗,精不化而变为毒,结于阴之部位而成痈,结于阳之部位而成毒。头上者,正阳之部位也,较生于阴之部位者更为可畏。非多用化毒之药,又安能起死为生哉。方用回生至圣丹∶

甘草(五钱) 金银花(半斤) 玄参(三两) 蒲公英(三两) 天花粉(三钱) 川芎(一两)水煎服。

一剂而头轻,青紫之色淡矣。再服二剂,青紫之色尽消而疮亦尽愈,不必三剂也。

此方化毒而不耗其气,败毒而不损其精,所以建功甚奇也。此毒原系水亏之极,而泻毒诸药无不有损于阴阳,惟金银花攻补兼妙,故必须此品为君。但少用则味单而力薄,多用则味重而力浓。又加玄参以去火,甘草以泻毒,蒲公英之清热,天花粉之消毒,川芎之散结,自然相助而奏效也。

一无名肿毒,生于思虑不到之处,而其势凶恶,有生死之关,皆可以无名肿毒名之,不必分上中下也。前条止言头上,而在身之左右前后与手足四肢尚未言也。

不知得其治法,无不可以通治。失其治法,则在上者不可以治中,在中者不可治下,在下者不可以治上中也。得其治法者若何,大约上中下之生无名肿毒者,多起于淫欲无度之人。又加之气恼忧郁,火乘其有隙之处,蕴藏结毒,故一发而不可救,所以无名肿毒尽是阴症,而绝无阳症也。然则治之法宜用解阴毒之药矣,惟是解阴毒之药多半消铄真阴,因虚而结毒,复解毒而亏阴,安有济乎。故无名肿毒往往不救,乃是故也。余得异人之传,仍于补阴之中以行其散郁之法,可佐之解毒之品,微助行经之味,是以多收其效。余不敢湮秘传之书而负万世之人也。方用∶

玄参(一斤) 柴胡(三钱) 生甘草(一两) 三味煎汤十碗,为主。倘生于头面,加川芎二两、附子二钱,再煎汁取三碗,分作二日服完。未破者即消,已破者即生肌而自愈,不必二剂也。倘生于身中前后左右,加当归二两、甘菊花一两、附子三分,亦如前煎服。倘生于手足四肢,加白术二两、附子五分、茯苓一两,亦如前煎服,无不收功。

此方名收黑虎汤,言即至恶之人见黑虎亦未有不寒心者,是恶毒得之尽散也。

玄参最善退浮游之火,得甘草之助,能解其迅速之威,得柴胡之辅,能舒其抑郁之气。且又有各引经之味,引至结毒之处,大为祛除。妙在用至一斤,则力量更大。

又妙是补中去散,则解阴毒而不伤阴气,所以奏功更神。人勿惊其药料之重而不敢轻试,深负(铎)一片 救世之怀也。若些小轻症与非阴症疮毒,俱不必用此重剂,又不可不知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