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军”“川军”“生军”……在看病抓药时,我们常常能看到中医处方中有这样的药材名称,其实,这些都指的是中药饮片大黄,只是林林总总的叫法,难免会让人感到困惑。对此,从6月1日起执行的《河南省中药饮片处方用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使得该省近千种中药饮片,登上处方时,有了规范用名。
《目录》依托于2013年河南省中医管理局中医药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中药饮片处方用名规范化研究”,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临床中药学重点学科、国家中医专业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单位——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学部主任李学林领衔科研团队完成。河南省中医管理局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编制中药饮片供应目录时,统一采用《目录》中的名称,并逐步把相关指标纳入医院评审和巡检内容。
饮片名称“乱花迷人眼”
“中药饮片处方用名是临床医生开具中药饮片处方时应使用的中药饮片名称。目前,临床上饮片处方不规范的现象十分普遍。” 《目录》课题组成员,河南中医药大学一附院药学部副主任唐进法告诉记者:“同样一味中药,在南方和在北方有时叫法都不一样,有正名、有别名,在处方上也是各种名称混用。”
他举例,牛蒡子在青海叫“黑风子”,在辽宁叫“粘苍子”,在山西叫“大牛子”;还有以等级名称命名的,如肉桂有“板桂”“企边桂”、天麻有“冬麻”“春麻” 之称。
除了约定俗成的命名外,现行药典和中药学教材中药饮片名称不一致、编写体例不相同,也是造成同药不同名的原因。
唐进法解释,中药学教材只有中药正名,炮制名称并未单列;而药典有正名,下有饮片项,炮制品单列。
“例如,《中药学》教材中半夏炮制品在半夏项下讲解,而《中国药典》中则将半夏、法半夏、姜半夏分列。此外,药典中五味子、南五味子等43种中药名称,与中药学教材名称不同。”
“处方应付”难以保障疗效
“中药饮片名称混乱,导致有的省、市,甚至一家中医院都制定了自己的“处方应付”标准。”
唐进法介绍,所谓“处方应付”,是指医师开具处方时,只写药物的名称而不具体标明品种或炮制品,由调剂人员根据约定来选择具体的品种或炮制品。
这种根据地方用药习惯形成的做法,虽然解决了部分问题,但在全国范围内却“行不通”。随着中药饮片生产工业化和人员的频繁流动,暴露出很多弊端,影响了中药处方的临床疗效。对此,国家有关部门曾多次下文要求,中药饮片处方书写应以药典名称为标准。
“中药炮制品与生品的作用往往有较大差异,不能混为一谈。比如淫羊藿,生品作用偏强筋骨,祛风湿;油炙则用于温补肾阳,强壮筋骨。由于饮片名没有统一标准,可能导致调剂差错,用药失误。特别是对有配伍禁忌的药物,一旦取错,可能会产生毒性反应,甚至危害生命。而且不同地区、不同医院中药饮片的名称不统一、不规范,也影响了学术交流和异地就诊。”
对此,唐进法表示,设定中药饮片处方用名标准,是保障临床疗效的根本。在编制过程中,《目录》重点对中药学教材和药典中的中药饮片名称进行规范,使两者名称相一致。
“《目录》执行后,使中药饮片处方用名成为中药饮片管理、处方开具等的唯一名称。也就是说,省内各医院药学部门的记录、账目、斗谱等以及医院信息系统和各项医疗文件、处方、票据中,都必须使用《 目录》中的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唐进法说。
《目录》的编制依据
《目录》共收载常用饮片品种共970种,包括中药材名称、处方用名、饮片来源炮制方法、毒性等内容。
唐进法介绍,中药材名称以《中药学》教材为依据,按药物功效进行编制;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以2015版《中国药典》、2005版河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为依据编制。
那么,对比药典和教材,《目录》主要有哪些变动呢?唐进法简要向记者举了几个例子:
有的中药材在《中药学》教材中归属同一品种项下,《 目录》仍将其归在同一个药材名称项下。如《中药学》教材中只有一个牛膝,包括川牛膝和牛膝(怀牛膝),但在《药典》中已将牛膝和川牛膝分列。目录设置中药材名时仍按教材将其归在“牛膝”品种下;
中药材品种在历史一定时期中归属同一品种项下,但在《中药学》教材中相应品种下其基源中未囊括的,《目录》中将其作为两个中药材品种来确定。如狗脊贯众和绵马贯众,在一定时期内都被认为是“贯众”,但在《中药学》教材中“贯众”项下其基源仅包括绵马贯众而未包括狗脊贯众,故《目录》将其单列为“贯众”和“狗脊贯众”;
含有“片”的中药饮片,如肉苁蓉片、党参片、黄芩片、黄连片、续断片、内蒙紫草切片、新疆紫草切片、藁本片、甘草片,将“片”“切片”去掉作为其中药饮片处方用名;
《药典》中分干、鲜的中药饮片,如干、鲜石斛,干、鲜鱼腥草,干、鲜益母草,《目录》根据习惯只保留干品,并改为“石斛、鱼腥草、益母草”,鲜石斛、鲜鱼腥草、鲜益母草不再收录;
生蒲黄、生石膏、净山楂、生地黄,依次改为:蒲黄、石膏、山楂、地黄;
对于个别品种在教材、药典、炮制规范中标示混乱的,课题组重新进行规范。如将芥子在中药材名称下统一为芥子,处方用名分开为炒白芥子和炒黄芥子。
《目录》如何使用
具体操作上,各级医疗机构以《目录》为标准,设立中药饮片名称,并以《中药学》教材中的中药材名称为引导目录,通过院内信息系统使两者能相衔接。唐进法进一步解释:“具体地说,就是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中,分别将中药材名称和中药饮片处方用名设定为一级和二级目录,医生开具处方时可以通过一级目录引导选择二级目录中的中药饮片,也可以直接输入中药饮片名称,在二级目录中确认。”
如果医生想开具“酒大黄”,进入医生工作站后,输入“大黄”,窗口即会弹出一级目录大黄,并引导出二级目录“大黄、酒大黄、大黄炭、熟大黄”等4个品种,选择“酒大黄”确认。或者在医生工作站输入“酒大黄”,窗口出现二级目录中的“酒大黄”,直接确认即可;也可以直接按照《目录》进行手工书写。“规范饮片用名,也为全省中医病历点评工作的规范化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唐进法表示。(杨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