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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专科护理实践现状

  ●护理专科化渐成全球临床护理发展策略和方向,中医护理专科化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也有所推进。当前,囿于中医护理概念的模糊、教育培训的不足、业务规范的欠缺,中医专科护士的身影尚是远景。

  ●中医护理专科化有待于厘清专科定位和职能界定,针对专科关注和社会需求,开展中医护理新理论和新技术终身教育,特别是通过专业组织进行规划、指导、实施和评估,为中医护理专科化发展奠定基础。

  随着医学分科的细化和现代护理模式的转变,护理专科化已成为全球临床护理发展的策略和方向。20世纪初,美国专科护理以“Specialties in Nursing”一文最先进入公众视野,其后的专科护理发展如雨后春笋,其护理专科设立、授权许可、专科认证、专科注册以及教育机制都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和完善。我国于2001年在中山大学开办内地第一所造口治疗师学校;其后北京市率先开展“ICU专科护理培训”。2005年,卫生部《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提出,“有计划地培养临床专业化护理骨干,建立和发展临床专业护理”。2007年卫生部办公厅印发《专科护理领域护士培训大纲》,在全国开展急诊急救、糖尿病、ICU等众多专科护理培训。与此同时,中医领域有学者提出“中医护理专科化”、“中医专科护士”等。本文并参照美国《专科护理设立认证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比当前中医护理专科发展条件,剖析中医专科化、中医专科护士提法的准确性,旨在为其今后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依据。

  我国专科护理发展现状

  专科护理发展不足 我国的正规护理教育起步较晚,专业学科地位、社会地位有待提高。我国的专科护理在学员选拔、师资配置、课程设置、教材选择、培训基地、资格认证、注册标准、专科护士岗位设置和职责、专科护士核心能力评价等方面均无统一标准,影响了我国专科护理质量及其专科发展。

  专科发展突出问题解析 专科护理冠名和概念上界定不清,尤其是初级专科护士(Specialty Nurse,SN)与高级实践注册护士(Advanced Practice Registered Nurse, APRN)的区别尚不明确。前者指具备某一专科护理领域的实践经验,并接受一定时间的专科继续教育培训,通过资格认定的注册护士;后者包括高级麻醉护士、高级助产护士、临床护理专家、开业护士,根据美国国家护理委员会对APRN的内涵界定:获得APRN某一专科领域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注册护士,通过国家APRN注册考试并持有相应证书,拥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广博精湛的临床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能进行深层次全面数据整合并直接、独立进行健康促进、健康维护、健康教育,护理评估与诊断、药物及非药物治疗等高级临床实践。目前我国专科护士培养基本都以继续教育的形式,强调某一专科领域的工作经验,对学历无特殊要求,由定义可见,基本属于初级专科护士,却以“专科护士”命名,缺乏严格区分和概念界定,对我国专科护士的定位、培养和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中医专科护理的尝试

  中医专科护理实践现状 目前开展的所谓中医专科护理,基本为某一中医专科科室或门诊的中医护理,服务内容大致是在西医专科护理的基础上加入中医护理理念和操作。

  中医护理教育现状 中医护理专科教育分为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前者包括本科及硕士中医护理方向培养,但“中医通科护士”与“中医专科护士”没有明确定义,将所有中医理论和技能进行教授难免冠以“通科”之名;非学历教育基本为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实际上为通科培训,且完全由医院组织,缺乏系统的教育机制,规范性和权威性不足,中医护理专科护士质量难以保证。

  开展中医专科护理和培养中医专科护士应作为中医护理发展的目标 尽管目前的中医专科护理实践处于低层次零星探索阶段,专科内涵界定尚无统一权威的标准、没有统一规范的专科护理教育培训标准、没有配套的专科护士设岗规范、缺乏专科继续教育机制、没有考核评价措施,更谈不上权威的专业认证机构和注册机制。但是,自始以来中医学与中医护理学分工不清、理论同源、操作重合,以及护士操作胜任力及医嘱限制,中医护理实践步履维艰,而专科护士则应拥有在健康评估、健康检查、治疗、急慢性病管理、药物处方等方面的初步诊疗的独立决策权,目前进行中医专科护士的培养并不现实,但应中医护理的发展方向。所以,发展专科的总体理念是正确的,但是需要谨慎权衡和严格实施。

  中医护理专科化现存问题及对策

  笔者认为,促进中医护理专科化,只有全面掌握中医护理发展的现状和动向,了解中医护理学科建设内涵,熟悉专科设置认证标准,明确中医护理发展强势和不足,才能推动中医护理的良性发展。在美国专科设立认证中,美国护理学会(ANA)通过其广泛的社会职能,在专科设立认证中提供协助指导、审核审批等重要工作。根据ANA出台的《标准》,专科的建立,应由专科护理机构向ANA提交专科设立认证申请,并提供相应的专科护理实践申明和实践标准,该“申明和标准”必须清晰阐明且完全满足14项专科设立认证条款。

  然而,由于国内专科护理发展的不足,尚未出台符合国情的专科护理设置认证标准和认证程序,也无权威机构负责认证工作,故新的专科的提出,普遍暴露出认识不全面,准备不齐全,行事过于仓促的现象。

  以下,本文将结合ANA的《标准》,分析中医护理专科发展的差距或存在的问题。

  专科范畴和职能界定宽泛 《标准》提出,申请建立的专科必须属于“护理专业范畴”,“体现护理专业的所有目的和职能”。中医护理是按照现代护理模式,从中医学中分离而来的。其职业范畴仍不明确,在临床与中医医疗的职业边界不清。按照美国高级实践注册护士共识,其专科领域按人群划分,如家庭,老年人,新生儿、儿科、两性、精神心理科等,并可在上述人群中再进行亚专科分类。对比目前中医护理的目的和职能,及其临床实践领域拓展现状,显然其面向的是整个人群的所有病种,以这种层面看,属于全科护理,若要中医护理专科化,需要在中医特色病种上再行划分,在特色病种的专业化如何体现还有待慎重考虑。

  独立理论和理论创新欠缺 《标准》提出,申请建立的专科必须“被明确定义”,“有针对该专科领域的护理实践的理论基础”。然而,中医护理与中医学有着共同的发展、理论和学术根源。中医护理临床实践受医护不分的中医医疗模式影响,其既属于护理学范畴,又基于中医学的理论,学科定位不清是目前存在最根本的问题。

  专科关注和社会需求不足 《标准》提出所申请设立的专科需“在护理学科领域受到关注”,并“对于该专科有可鉴定的需求量”。自《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的出台,国家明确提出大力发展中医护理,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各地中医医院响应号召,规范《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和《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专科护理。目前,中医护理的临床实践领域基本分布于中医优势病种,由于治未病和养生康复理念,近年来在社区的运用也发展起来。然而目前居民对中医护理的认知度偏低,需求片面。在中医护理操作方面,由于医院风险意识的增强,护理人员进行中医护理操作必须在有医嘱情况下进行,导致多数中医操作由医生执行,护理人员操作自主性低,即使在社会需求扩大的背景下,中医护理在临床的开展困难重重。而中医护理人员学历与能力限制已造成医院及群众的信任度差,没有充足的社会认同和市场刺激,将对其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欠缺 《标准》要求设立的专科应“坚持贯彻所有专业证书授予和教育要求”,“已有专科培养和学位授予的教育准则”,“有该专科领域的继续教育体制”,并且对“该专科实践有明确的胜任力鉴定”。目前中医护理的学历教育主要为本科及硕士中西医结合教育,但前者缺乏针对性强的专业认证标准和规范;后者课程以方法学为主,缺乏中医护理特色,教育认证体系也尚未出台。而相应的学位授予纷杂,缺乏规范的授予机制。在目前的专业教育现状下,虽然有学者提出“中医专科护理”,并进行培养方案研制,考虑到教育标准和规范尚属缺失,要满足专科设立中证书授予、认证、注册及教育要求,存在一定的困难。

  开展中医护理领域新理论、新技术的终身教育是专科发展的前提之一。目前,由于中医护理人员业务素质、学识水平和学历层次相对较低,中医护理领域的继续教育基本为中医护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因其理论和技术创新的局限,继续教育内容较难体现专科化特点。

  知识传播和临床实践局限 《标准》要求设立的专科,“已有针对该专科科研成果的支持、审查以及传播机制以巩固理论基础及促进循证实践”,并且“于国内或国际上实践”。近10年来,中医护理论文数不断增长,但科研论文所占比例小,多数为经验总结或传统综述,反映了中医护理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不足;在现今循证医学成为临床实践准则的形势下,中医方法学严谨性低,严重削弱了研究结果的可信度。在专科发展承托上,亟需专业组织进行规划、指导、实施和评估;中医护理学发展至今,一直未创立专业学术期刊,成果转化为临床实践的比例更小。

  申请机构和技术支持缺乏 《标准》要求所设立专科的“认证申请需由国家或国际专业机构或子机构组织并提交”。目前,中医护理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中华护理学会分别进行管理和指导,而提出中医护理专科化理念的仅为个人或个人所在中医药院校,相比由权威机构执行专科认证的筹备工作,客观性、严谨性、全面性难以保证;尚且没有专业权力机构执行专科认证审批程序,缺乏权威机构的规范、指导、评估、实施和评价是导致目前中医护理专科化内涵不清,实施零散、操作不规范的原因之一。

  由此可见,目前中医护理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理论基础亟待完善和创新,应明确界定专业定义和专业范畴,建立专业实践立法机制,保证专业实践的合法性;在探索教育标准和规范的基础上,应修改和完善相应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计划,使得人才培养目标明确、有的放矢。“中医护理专科化”、“中医专科护士”的提出,需在掌握发展全局的基础上,同时建立“专科护理核心能力要求”、“专科护理教育及管理授权机构”、“专科护理继续教育体系”、“专科护理学术阵地”等一系列配套体系,应严谨开展,切不可迫切行事导致日后的专科工作捉襟见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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