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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定期检查

专家说,为了胎儿的健康成长,定期检查是非常必要的。
    1.孕11—18周,进行腹部黑白B超检查。
    2.孕15~1周,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胎儿畸形的检查)。
    3.孕18~24周,进行系统彩超,了解胎儿脏器发育情况,孕22周为最佳检查时机。
    4.孕20周开始,进行常规产前检查,分别于20,24,28,30,32,34、36,37,38,39,40周进行,包括血压、体重、子宫大小、胎位、胎心检查,有异常情况发生者酌情缩短随诊时间。出现下列情况应及时就诊:阴道出血、流水;阵发性或持续性腹痛;头痛、头晕、胸闷、心慌等异常症状。
    5.孕24周后糖尿病筛查,口服50克葡萄糖筛查妊娠期糖尿病,必要时进行糖耐量实验,高危者根据情况复查。
    6.孕28周后,进行骨盆外测量。
    7.孕期其他必要化验检查:
    (1)血型抗体效价,于第一次产前检查时进行。
    (2)血尿常规,自孕中期开始每月复查一次,根据结果必要日寸补充铁剂。
    (3)肝肾功能、各种病毒的检测:孕28周后进行。
    (4)胎儿电子胎心监测(NST):32周进行第一次检查,36周后应每周复查一次。
    8.孕32周后每天自测胎动并记录。
    9.孕32~34周B超动态观察,进一步除外胎儿畸形。
    10.孕37周专家鉴定。   
    11.近预产期时,行B超、血、尿常规,凝血Ⅱ号及心电图检查,为分娩做准备。
    12.孕期参加3次孕妇学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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