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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生物制品规程》 > 吸附精制白喉类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

吸附精制白喉类毒素使用说明书

本品系精制白喉类毒素经氢氧化铝吸附制成。用于预防白喉。

本品为乳白色均匀混悬液,含防腐剂硫柳汞,长时间放置后吸附剂下沉,溶液上层应澄明无色,但经振摇后能均匀分散。

接种对象

主要为6个月~12周岁儿童。

用法

1.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2.剂量如下:

  针 次剂量(ml)
全程免疫第1年第1针(间隔4~8周)
第2针
0.5
0.5
 第2年注射1针0.5
加强免疫3~5年后加强1针0.5

禁忌

患严重疾病、发热或有过敏史者及注射白喉类毒素后发生神经系统反应者应禁用。

反应

注射本品局部可有红肿、疼痛、发痒,或有低热、疲倦、头痛等,一般不需处理即行消退。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充分摇匀,如出现摇不散之凝块、异物,安瓿有裂纹,制品曾经冻结,标签不清及过期失效者均不可使用。

2.注射后局部可能有硬结,1~2个月即可吸收,注射第2针时应换另侧部位。

3.应备1∶1000肾上腺素,供偶有发生休克时急救用。

保存

保存于2~8℃暗处,不可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