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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品方》 > 卷第十

治射公毒诸方

射公,二名短狐,三名溪毒。其虫形如甲虫,有一长角,横在口前如弩担临,其角端曲如上弩,以气为矢,因水势以射人。射人时,人或闻其在水中铋铋作声也。要须得水没其口,便中人犹缓;七月八月其毒大盛,中人甚急;八九月许,有寒露微霜者,其毒向衰,至十月乃息也。此虫畏鹅,鹅能食之,闻鹅声,便不敢来也。水上流有鹅浴气响,鹅矢、毛羽流下,其便走去也。船行入溪,宜将鹅自随,山溪家居,皆养白鹅也。凡入山溪水中采伐者,装鹅屎、带鹅毛,以辟之也。此虫利耳而盲目,凡人入溪源取水及浴,经涉渡溪者,皆宜以木石遥掷水中作声,其虫应声虚射,毒便泄去也。掷水法,唯多过左右广掷之,虫放毒尽,然后过溪也。山源之间,多有此虫,大雨洪潦之时,其逐水流落之人家及道上牛马迹小水中停住,人行陆地多不意悟,或逐柴薪竹木来,人喜不觉之,得病便作它治,乃误致死也。

射公中人初始证候∶先寒热恶冷,吹KT ,筋急痉强,头痛目疼,状如伤寒,亦如中尸,便不能语,朝旦小苏,晡夕辄剧,寒热闷KT ,是其证也。初得三四日尚可活,急者七日死,缓者至二七日,远不过三七日皆死也。此虫有大小,小者毒微,射人不即作疮,人多不知是射公毒;其大者毒猛,中人乃即可成疮耳。其疮初或如豆粒黑子,或如火烧,或如溺,或痛如针刺,而未见疮处,或成疮皆肉中有穿空如火针孔也。其射人远者,及中人影者,毒小宽也。

射公中人腰以上去人近者多死,中人腰以下者小宽也。纵不死者,皆百日乃可保瘥耳。

治之如下∶

治射公中人,寒热,或发疮,或偏在一处,有异于常方。

取赤苋合茎叶捣之,绞取汁,服七合,日四五服,良。此是苋菜之赤大者也。

又方

单煮犀角饮,以折其毒热也。

治射公中人方。

取鬼臼目叶一把,纳苦酒中,沾湿之竟,熟捣绞取汁,服一升,日三。

又方

犀屑(二两) 乌扇根(二两) 升麻(三两)

凡三物, 咀,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半,分再服,相去一炊顷,尽更作。

又方

取水菘,捣绞取汁,服一升,日三,即瘥。

又方

取生茱萸茎叶一虎口握之,断去握前后,余握中央,便熟捣绞,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七合,顿服之,神效。

治射公中人,已有疮者方。

蜈蚣大者一枚,小炙之,捣末,苦酒和敷疮上,良。

又方

取斑蝥一枚,火烧捣末,苦酒和敷上。

又方

芥子,捣令熟,苦酒和,浓涂疮上半日。

又方

取野狼牙叶,冬取根,捣之令熟,薄所中处,又饮四五六合汁,防毒,恐入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