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太素》 > 卷第二十五伤寒十二疟
平按:此篇自“足太阳疟”至末,见《素问》卷十第三十六《刺疟篇》。篇首“疟而不渴”至“为五十九刺”,《素问·刺疟篇》编次在后。又自篇首至末,见《甲乙经》卷七第五,又见《巢氏病源》卷十一《疟病诸候》,惟编次小异。
黄帝曰:疟而不渴,间日而作,奈何?岐伯曰:疟而不渴,间日而作,刺足太阳;渴而间日作,刺足少阳。温疟者,汗不出,为五十九刺。
足太阳在阴主水,故不渴间日发也。足少阳在阳,故渴而间日作也。此二皆寒疟也。温疟,伤寒所为,故汗不出,以五十九刺也。
平按:自“黄帝曰:疟而不渴”至“岐伯曰”,《素问》、《甲乙》无此十六字。“刺足太阳”,《甲乙经》云:“《九卷》曰取足阳明,《素问》刺太阴。”今本《素问》作“刺足太阳”,新校正云:“《九卷》云:刺足阳明。《太素》同。”“刺足少阳”,《甲乙经》云:“《九卷》曰取手少阳,《素问》刺足少阳。”今本《素问》作“刺足少阳”,新校正云:“《九卷》云:刺手少阳。《太素》同。”据新校正所引,则《太素》与《九卷》同,与《素问》异。今本书云“刺足太阳”、“刺足少阳”,与《九卷》异,与《素问》同。又检今本《灵枢·杂病篇》云:“疟不渴,间日而作,取足阳明;渴而日作,取手阳明。”再检本书卷三十《刺疟节度篇》,与《灵枢》同,与《甲乙》、《素问》新校正所引不尽同,与本篇所云“刺足②太阳”、“刺足少阳”亦异。细玩杨注本篇云:“此二皆寒疟”,《刺疟节度篇》云:“取所主输”,故不尽同也。
②“足”字,萧本脱。今据经文补。
足太阳疟,令人腰痛头重,寒从背起,先寒后热渴,渴止汗出,难已,日刺郄中出血。
足太阳脉从头下背下腰,邪客之,故寒从背起。《明堂》足太阳合委中,疗经疟,状与此同也。
平按:“渴,渴止汗出”《素问》作“熇熇暍暍然,热止汗出”,新校正云:“全元起本、《甲乙经》、《太素》、巢元方并作先寒后热渴,渴止汗出。”与本书合。“日刺郄中”,《素问》、巢氏无“日”字,《甲乙》作“间日作,刺腘中”。
足少阳疟,令人身体解□,寒不甚,热不甚,恶见人,见人心惕惕然,热多汗,汗出甚,刺足少阳。
足少阳脉羁终身之肢节,故此脉病身体解□。足少阳与厥阴合,故寒热俱不甚,恶见
人也。若热多,即汗出甚也,可取足少阳风池、丘虚等穴也。
平按:“解□”,巢氏作“解倦”。《甲乙》无“热不甚”三字。“汗”字,《素问》、《甲乙》、巢氏均不重,疑衍。
足阳明疟,令人先寒,洒淅洒淅,寒甚久乃热,热去汗出,喜见日月光火气乃快然,刺阳明跗上。
足阳明两阳合明,故汗出,喜见日月光明,见之快心也。足跗上,足阳明脉行也。
平按:“洒”,巢氏作“灑”;“日”下无“月”字。《素问》“刺”下有“足”字。《甲乙》“跗上”下,有“及调冲阳”四字。巢氏作“刺足阳明脚肤上”。
足太阴疟,令人不乐,好太息,不嗜食,多寒热汗出,病至则善欧,欧已乃衰,即取之。
足太阴脉从胃别上膈,注心中,故疟令人不乐,好太息也。脾胃主食,故脾脉病不嗜食。其脉入腹属脾络胃,上膈侠咽,故病将极喜欧。欧已乃衰时,即宜取之也。
平按:《甲乙》“多寒热”作“多寒少热”。“欧”《素问》、《甲乙》、巢氏并作“呕”。“取之”下,《甲乙》有“足太阴”三字。
足少阴疟,令人吐欧,甚多寒热,热多寒少,欲闭户而处,其病难已。
足少阴脉贯肝膈入肺中,从肺出络心,注胸中,故足少阴疟令人吐欧,甚则寒热俱多于余经疟。其足少阴为阳乘之,故热多寒少。以其肾阴脉伤,故欲闭户而处,病难已也。
平按:“令人吐呕”①《甲乙》作“呕吐甚,多寒少热”,巢氏作“久寒热”。“难已”下,《甲乙》有“取太溪”三字。
①“令人吐呕”四字,萧本原无。今据文义加。
足厥阴疟,令人腰痛,少腹满,小便不利,如癃状,非癃已,数小便,意恐惧,气不足,腹中邑邑,刺足厥阴。
足厥阴脉环阴器,抵少腹,故腰痛少腹满小便不利如癃。癃,淋也,小便不利如淋也。其脉属肝络胆,胆为足厥阴腑,故胆伤,恐惧气不足,肠中邑邑也。可刺足厥阴五输、中封等穴也。
平按:“非癃已”《素问》、《甲乙》作“非癃也”,巢氏作“非癃状也”。“数小便意”《素问》作“数便意”,新校正云:“《甲乙》数便意三字,作数噫二字。”“邑邑”,《素问》、《甲乙》、巢氏并作“悒悒”。
肺疟者,令人心寒,寒甚热间,喜喜惊如有见者,刺手太阴、阳明。
以上言经病为疟,以下言脏病疟。肺以逼心,故肺病心寒喜惊,妄有所见。宜取肺之脏腑表里之脉也。
平按:“喜惊如有见者”《素问》、《甲乙》作“善惊如有所见者”,巢氏作“如是有见者”。
心疟者,令人烦心,甚欲得清水及寒多,寒不甚,热甚,刺手少阴。
心中烦热,故欲得冷水及欲得寒。以其是阳,得寒发热,故使得寒多也,其寒不甚,其热甚也。心经手少阴受病,遂令心烦,非心受病。人心有神,不可多受邪气,非脉不受邪也,故令烦心。疗在手少阴少海之穴也。
平按:“及寒多,寒不甚,热甚”《素问》作“反寒多,不甚热”六字,新校正云:“《太素》云:欲得清水及寒多,寒不甚,热甚。”与此同。《甲乙》作“寒多,不甚热”,巢氏作“乃寒多,寒不甚热”。
肝疟,令人色仓仓然,太息,其状若死者,刺足厥阴见血。
肝疟病甚则正色见,故仓仓然也。仓,青也。病甚气奔,故太息出之。可取肝之经络,见血得愈也。
平按:“仓仓”《素问》、《甲乙》、巢氏均作“苍苍”。《甲乙》无“太息”二字。
脾疟,令人疾寒,腹中痛,热则肠中鸣,已汗出,刺足太阴。
脾脉足太阴脉属脾络胃连肠,以谷气盛,故寒疾腹痛肠鸣。可取脾之经脉大都、公孙、商邱等穴也。
平按:《素问》无“疾”字,《甲乙》作“病”字。
肾疟,令人洒洒,腰脊痛宛转,大便难,目询询然,手足寒,刺足太阳、少阴。
询,请也,谓有询请,举目求之。询询,举目视专也。洒,音洗,谓恶寒也。肾脉贯脊属肾络膀胱,故腰脊痛宛转,大便难也。其脉从肾上贯肝膈,肝脉入目,故询询然。又或为眩,肾腑膀胱足太阳脉起目内眦,故令目眩也。足少阴、太阳上连手之少阴、太阳,故手足寒也。取此肾之脏腑二脉也。
平按:“洒洒”下,《素问》有“然”字,《甲乙》作“凄凄然”。“目询询然”《素问》、《甲乙》作“目眴眴然”,巢氏作“目眩眴眴然”。
胃疟,令人疸病也,喜饥而不能食,食而支满腹大,刺足阳明、太阴横脉出血。
疸,音旦,内热病也。胃受饮食,饮食非理,致有寒热,故胃有疟也。胃脉足阳明属胃络脾,故胃中热,喜饥不能食,腹□满也。足阳明大络,即大横脉也。
平按:“疸病”《素问》、《甲乙》、巢氏均作“且病”,新校正云:“《太素》且病作疸病。”《素问》“喜”作“善”,《甲乙》作“寒善”。
疟以发,身方热,刺跗上动脉,开其空立寒。
以前诸疟中,温疟将欲热时,可刺足跗上动脉。动脉即冲脉,为五脏六腑之海,故刺之以疗十二疟也。开空者,摇大其穴,热去立寒也。或寒衰方热也。
平按:“空”下,《素问》有“出其血”三字,《甲乙》有“出血”二字。
疟方欲寒,刺手阳明、太阴,足阳明、太阴。
以前诸疟之中,寒疟可刺手足阳明、太阴。手阳明脉商阳、三间、合谷、阳溪、偏历、温溜、五里等,足阳明神庭、开明、天枢、解溪、冲阳、陷谷、厉兑等,手太阴列缺、太泉、少商,足太阴大都、公孙、商丘等穴。或热衰方寒也。
平按:“诸疟”上,《素问》有“疟脉满大”至“则失时也”八十九字,本书在第三十卷《刺疟节度篇》,新校正云:“详自疟脉满大至则失时也,全元起本在第四卷中,王氏移续于此。”本书无此八十九字,则《素问》为王氏所移益信。
诸疟而脉不见者,刺十指间见血,血去必已,先视身之热赤如小豆者尽取之。
十二种疟各有络脉见者,依刺去之。若络不见,足阴阳脉,刺足十指间,手阴阳脉不见,刺手十指间,皆出血必已。又诸疟将衰,身上有如赤小豆结起者,皆刺去之也。
平按:《甲乙》“而脉不见”,“而”作“如”。“赤”上,《素问》、《甲乙》无“热”字。
十二疟者,其发各不同时,察其病形,以知其何脉之病也。先其病发时如食顷而刺之,
此言通疗十二种疟,并于疟未发先一食之顷,刺之必已。
一刺则衰,二刺则知,三刺则已;
一刺病衰,病人未觉有愈;二刺知愈,其病未尽;三刺病气都尽也。
不已,刺舌下两脉出血;不已,刺郄①中盛经出血;有刺项以下侠脊者,必已。舌下两脉者,廉泉也。
如前刺之不已,可变法刺,凡有三刺:一刺舌下足少阴脉、任脉廉泉之穴;二刺腘内委中,检无郗中,或可刺于腘内郗穴委中之中,足太阳盛经出血;三刺项下侠脊足太阳大杼、譩譆等穴。
平按:《素问》、《甲乙》“有刺项以下”作“又刺项已下”。注“腘内郗穴”,“内”字袁刻作“中”。
①“郄”,萧本原作“郗”。今据仁和寺本改。
刺疟者,必先问其病之所先发者,先刺之。
先问者,问其疟发之先,欲疗其始,问而知之也。
平按:“必先问”,“先”字袁刻脱。
头先痛及重,先刺头上,
先取督脉神庭、上星、囟会、百会等穴。
及两颌两眉间出血。
两颌眉间取络出血。
平按:“两颌”《素问》、《甲乙》均作“两额”。
先项背痛者,先刺之。
先起项及背者,先刺项及背疗疟之处也。
先腰脊痛者,刺郄②中出血。
刺委中之郄也。
②“郄”,萧本原作“郗”。今据仁和寺本改。
先手臂痛者,先刺阴阳十指间。
手表里阴阳之脉,十指之间也。
平按:《素问》、《甲乙》“阴阳十指间”作“手少阴、阳明十指间”,新校正云:“别本作手阴阳,全本亦作手阴阳。”
先足胻痠痛者,先刺足阳明十指间出血。
足阳明为三阳之长,故刺足十指间出血,皆称足阳明也。
平按:《素问》、《甲乙》“胻”作“胫”。
风疟之发,则汗出恶风,刺三阳经背输之血。
此风疟状也。风疟候手足三阳经之背输,有疟于穴处取之。
平按:“之发”《素问》作“疟发”。《甲乙》“三阳”上有“足”字。
胻痠痛甚,按之不可,名曰胕髓,以鑱,鑱绝骨出其血,立已。身体小痛,刺之诸阴之井,毋出血,间日一刺。
人足胻痠痛,按之不可,名曰胕髓之病。可以鑱,鑱出血也。五脏诸阴之井起于木,宜取勿出血也。有本“髓”为“体”。
平按:“胕髓”下,《素问》有“病”字,《甲乙》作“肘髓病”。“以鑱,鑱绝骨”《素问》、《甲乙》作“以鑱针针绝骨”。《素问》“刺之”,“之”字作“至阴”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