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自篇首至“三饮而已”,见《灵枢》卷十第七十一《邪客篇》,又见《甲乙经》卷十二第三。自“黄帝曰:余闻十二经脉”至“以数调之”,见《灵枢》卷六第四十《阴阳清浊篇》。自“黄帝曰:愿闻人之清浊”至“以数调之”,又见《甲乙经》卷一第十二。自“黄帝曰:经脉十二者”至末,见《灵枢》卷六第三十四《五乱篇》,又见《甲乙经》卷六第四《阴阳清浊顺治逆乱大论》。
黄帝问伯高曰:夫邪气之客于人也,或令人目不瞑不卧出者,何气使然?
厥邪客人为病,目开不得合,卧起□□起也。
平按:“目不瞑”至“使然”十一字,《甲乙》作“目不得眠者何也”七字。
伯高答曰:五谷入于胃也,其糟粕、津②液、宗气,分为三隧。
宗,总也。隧,道也。糟粕、津液、总气,分为三隧。
②“津”,萧本误作“精”,今据仁和寺本改。
故宗气积于胸中,出于喉咙,以贯心肺而行呼吸焉。
糟粕津液,浊秽下流,以为溲便。其清者宗气,积于膻中,名曰气海,其气贯于心肺,出入喉咙之中而行呼吸,一也。
平按:“心肺”《灵枢》作“心脉”。
营气者,泌其津液,注之于脉,化而为血,以营四末,内注五脏六腑,以应刻数焉。
营气起于中焦,泌五谷津液,注于肺脉手太阴中,化而为血,循脉营于手足,回五脏六腑之中,旋还以应刻数,二也。
卫气者,出其悍气之慓疾,而先行四末、分肉、皮肤之间而不休者也,昼日行于阳,夜行于阴,其入于阴也,常从足少阴之分间,行于五脏六腑。
卫气起于上焦,上行至目,行手足三阳已,夜从足少阴分,上行五脏,至昼还行三阳,如是行五脏。行六脏者,夜行五脏之时,脏脉络腑,故兼行也,以腑在内故,三也。
平按:“四末”上,《灵枢》、《甲乙》有“于”字。“不休者也”《甲乙》作“不休息也”。“昼”下,《甲乙》无“日”字。《灵枢》无“其入于阴也”句。
今厥气客于脏腑,则卫气独卫其外,卫其外则阳气瞋,瞋则阴气益少,阳乔满,是以阳盛,故目不得瞑。
厥气,邪气也。邪气客于内脏腑中,则卫气不得入于腑腑,卫气唯得卫外,则为盛阳。瞋,张盛也。脏腑内气不行,则内气益少。阳乔之脉在外营目,今阳乔盛溢,故目不得合也。瞑,音眠。
平按:“脏腑”《灵枢》作“五脏六腑”,《甲乙》作“五脏”。“独卫其外”《甲乙》作“独营其外”。“卫其外则阳气瞋”至“目不得瞑”二十五字,《灵枢》作“行于阳则阳气盛,阳气盛则阳蹻陷,不得入于阴,阴虚故目不瞑”二十五字,《甲乙》同,惟《甲乙》“阳乔陷”作“阳乔满”;“阴虚”作“阴气虚”;“故目不瞑”作“故目不得眠”,与《灵枢》小异。
黄帝曰:善。治之奈何?伯高曰:补其不足,泻其有余,调其虚实,以通其道而去其邪,
不足,阴气也。有余,外阳气。
饮以半夏汤一齐,阴阳以通,其卧立至。
以下言半夏汤方,以疗厥气,厥气既消,内外气通,则目合得卧。
平按:“齐”《灵枢》、《甲乙》作“剂”。
黄帝曰:善。此所谓决渎壅塞,经络大通,阴阳和得者也。愿闻其方。
沟渎水壅,决之则通。阴阳气塞,针液导之,故曰决渎,所以请闻其方也。
伯高曰:其汤方以流水千里以外者八升,扬之万遍,取其清五升煮之,炊以苇薪,大沸,量秫米一升,治半夏五合,徐炊,令竭为一升半,去其滓,饮汁一小杯,日三,稍益,以知为度。故其病新发者,覆杯则卧,汗出则已矣;久者,三饮而已。
饮汤覆杯即卧,汗出病已者,言病愈速也。三饮者,一升半为一剂,久病三服即差,不至一剂,新病一服即愈也。
平按:“大沸”,“大”字《灵枢》、《甲乙》均作“火”。
黄帝曰:余闻十二经脉,以应十二经水。十二经水者,其五色各异,清浊不同,人之血气若一,应之奈何?
十二水,谓泾、渭、海、湖、汝、沔、淮、漯、江、河、济、漳。此十二水,十二经所法,以应五行,故色各异也。江清河浊,即清浊不同也。若,如也。人血脉如一,若为彼十二经水也?
平按:“十二经水”四字,《灵枢》不重。
岐伯曰:人之血气,苟能若一,则天下为一矣,恶有乱者乎?
人之血气苟能一种无差者,不可得应于十二经水,正以血脉十二经不同,故得应于十二经水,所以有相乱也。
黄帝曰:余问一人,非问天下之众。岐伯曰:夫一人者,亦有乱气,天下之众,亦有乱气,其□为一耳。
非直天下众人血脉有乱,一人自有十二经脉,故有乱也。
平按:“其”下原缺一字,《灵枢》作“合”,袁刻作“理”。
黄帝曰:愿闻人气之清浊。岐伯曰:受谷者浊,受气者清,
受谷之浊,胃气也;受气之清,肺气也。
清者注阴,
阴,肺也。
浊者注阳,
阳,胃也。
浊而清者上出于咽,
谷气浊而清者,上出咽口,以为噫气也。
清而浊者则下行,
谷气清而浊者,下行经脉之中,以为营气。
平按:“则下行”《甲乙》作“下行于胃”。
清浊相干,命曰乱气。
清者为阴,浊者为阳,清浊相干,则阴阳气乱也。
平按:“命”《甲乙》作“名”。
黄帝曰:夫阴清而阳浊,浊者有清,清者有浊,别之奈何?
问清浊之状也。
平按:“别”上,《灵枢》有“清浊”二字。
岐伯曰:气之大别,
气之细别多种,今言其大略耳。
清者上注于肺,
谷之清气,上注于肺。
浊者下流于胃。
谷之浊者,下流于胃。
胃之清气,上出于口;
胃中谷气浊而清者,上咽出口,以为噫气。
肺之浊气,下注于经,内积于海。
注肺清,而浊气下注十二经,并积膻中,以为气海而成呼吸也。
黄帝曰:诸阳皆浊,何阳独甚乎?
诸阴皆清,诸阳皆浊。诸阳之脉皆浊,未知何经独受中之浊也。
岐伯曰:手太阳独受阳之浊。
胃者,腐熟水谷,传与小肠,小肠受盛,然后传与大肠,大肠传过,是为小肠受秽浊最多,故小肠经受阳之浊也。
手太阴独受阴之清,其清者上走空窍,
肺脉手太阴受于清气,其有二别。有清清之气,行于三百六十五络,皆上于面,精阳之气上行目而为精,其别气走耳而为听,其宗气上出于鼻而为臭,其浊气出于唇口为味,皆是手太阴清气行之故也。
平按:“空窍”《甲乙》作“孔窍”。注“精阳”二字,袁刻作“清”。
其浊者下行诸经。
手太阴清而浊者,下入于脉,行十二经中也。
诸阴皆清,足太阴独受其浊。
六阴之脉皆清,足太阴以是脾肺,脾主水谷浊气,故足太阴受阴之浊也。
平按:注“脾主”,“主”字上半虫伤不全,下半剩“土”字,当是“主”字剩文,袁刻作“上”。
黄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清者其气滑,浊者其气涩,此气之常也。故刺阳者,深而留之;刺阴者,浅而疾之;清浊相干者,以数调之。
诸经多以清者为阳,浊者为阴;此经皆以谷之悍气为浊为阳,谷之精气为清为阴,有此不同也。故人气清而滑利者,刺浅而疾之;其气浊而涩者,刺深而留之;阴阳清浊气并乱,以理调之,理数然也。
平按:《灵枢》“刺阳”作“刺阴”;“刺阴”作“刺阳”,《甲乙》同。“疾之”《甲乙》作“疾取之”。
黄帝曰:经脉十二者,别为五行,分为四时,何失而乱?何得而治?岐伯曰:五行有序,四时有分,相顺则治,相逆则乱。
相顺者,十二经脉皆有五行四时之分。诸摄生者,摄之当分,则为和为顺;乖常失理,则为逆为乱也。
黄帝曰:何谓相顺?[平按:《甲乙》有“而治”二字。]岐伯曰:经脉十二者,以应十二月。十二月者,分为四时。四时者,春夏秋冬,其气各异,营卫相随,阴阳已和,清浊不相干,如是则顺而治。
营在脉中,卫在脉外,内外相顺,故曰相随,非相随行,相随和也。
黄帝曰:何谓逆而乱?岐伯曰:清气在阴,浊气在阳,
清气在于脉内,为营为阴也;浊气在于脉外,为卫为阳也。
营气顺行脉,卫气逆行,
营卫气顺逆十二经而行也。卫之悍气,上至于目,循足太阳至足指为顺行;其悍气散者,复从目,循手太阳向手指,是为逆行也。此其常也。
平按:《灵枢》、《甲乙》“脉”上无“行”字。
清浊相干,乱于胸中,是谓大悗。
悗,音闷。阳气入阴,阴气入阳,即清浊乱也。营气逆行,卫气顺行,即逆顺乱也。
故气乱于心,则烦心密嘿,俛首静伏;
密嘿烦心,不欲言也。俛首,低头静伏也。
平按:“嘿”《甲乙》作“默”。
乱于肺,则俛仰喘喝,接手以呼;
肺手太阴脉行臂,故肺气乱,肺及臂手闷,所以接手以呼也。
平按:“接”《甲乙》作“按”。
乱于肠胃,则为霍乱;
肠胃之中,营卫之气相杂为乱,故为霍乱。霍乱,卒吐利也。
乱于臂胫,则为四厥;
四厥,谓四肢冷,或四肢热也。
乱于头,则为厥逆,头重眩仆。
厥逆头重,谓头寒或热,重而眩仆也。
平按:“头重”《甲乙》作“头痛”,注;“一作头重。”
黄帝曰:五乱者,刺之有道乎?岐伯曰:有道以来,有道以去,审知其道,是谓身宝。
有道者,理其乱,使从其道。
黄帝曰:善。愿闻其□。岐伯曰:气在于心者,取之手少阴经、心主输;
气在于心取手少阴经者,《上经》云:“心不受邪。”今气在心,若为不受邪也?若言邪在心之包络,即应唯疗手心主之经,何为心病二经俱疗?故知心者亦受邪也。输,谓手少阴、手心主二经各第三输也。
平按:“其”下原缺一字,《灵枢》作“道”,袁刻作“旨”。“少阴经心主输”《灵枢》、《甲乙》作“少阴心主之输”。
气在于肺,取之手太阴荥、足少阴输;
手太阴荥,肺之本输。足少阴输,乃是肾脉。以其肾脉上入于肺,上下气通,故上取太阴荥,下取足少阴输。
气在于肠胃,取之足太阴、阳明下者取三里;
足太阴,脾脉也。脾胃腑脏阴阳气通,故肠胃气乱,取足太阴也。阳明之脉,是胃本经,胃之上输在背,下输在三里也。
平按:“下者”《灵枢》、《甲乙》作“不下者”。
气在于头,取之天柱、大杼;
足太阳脉行头,天柱、大杼,并是足太阳脉气所发,故取之也。
不知,取足太阳荥输;
取前二穴不觉愈者,可取足太阳第二荥穴及第三输也。
气在于臂足,先去于血脉,后取阳明、少阳之荥输。
手足四厥,可先刺去手足盛络之血,然后取于手足阳明荥之与输,及手足少阳荥及输也。
平按:《灵枢》“足”下有“取之”二字;“血”上无“于”字。
黄帝曰:补泻若何?岐伯曰:徐入徐出,谓之导气,
补者徐入疾出,泻者疾入徐出,是谓通导营卫之气,使之和也。
补泻无形,所以谓之同精是非有余不足也,乱气之相逆也。
补泻虽复无形无状,所以同欲精于气之是非有余不足及乱气之逆也。故精者,补泻之妙,意使之和也。
黄帝曰:光乎哉道,明乎哉论,请著之玉版,命曰治乱。
黄帝赞岐伯之言有二:一则所言光扬大道,二则所论开道巧便。故请传之不朽也。
平按:自“黄帝曰:光乎哉”至末,《甲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