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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医学百科-家庭护理篇》 > 附录

Ⅲ.就医指导

 

急诊

了解疾病在何种情况下应该急诊是十分必要的医疗常识。现介绍上海市各级医院急诊范围的有关规定:

1.病人发热体温在38.5℃以上。

2.病人有急性心力衰竭(心率在每分钟120次以上或每分钟50次以下)或心律紊乱(脉搏的节律不规则,而且强弱不等)。

3.大出血:包括呕血、咯血、五官出血和外伤、妇科、产科等出血。

4.有昏厥、昏迷、休克、抽搐、急性肢体瘫痪。

5.各种急性中毒:食物中毒、农药中毒等。

6.呼吸困难、颜面青紫、呼吸道异物阻塞。

7.急性腹痛,如急性阑尾炎、急性黄疽、胃、十二指肠溃疡穿孔、宫外孕等。

8.急性损伤、交通事故以及各种创伤导致的软组织损伤、骨折、灼伤等。

9.急性无尿(一昼夜完全停止排尿)或尿潴留(小腹膀胱膨胀但不能排出小便)。

10.急性视力障碍、眼部异物、电光性眼炎。

11.意外伤害:电击、触电、溺水、土建塌方挤压伤、工业外伤等。

急症病人看急诊时要做到:

1.首先经值班护士鉴别了解是否属于急症及区别急诊的科别。确系急症的,则予急诊挂号。

2.危重或行走不便的病人可向急诊室护士借取推床、推椅、担架,便于移送病人。

3.急诊病人的处方、检验单、手术申请单、入院通知单等一般都加盖“急诊”两字。病人家属可直接到专为急诊服务的窗口办理各种手续。

4.急诊病人经医生检查后,由医生决定回家治疗和休息,或留院观察或住院治疗。

5.看过急诊后,根据医嘱还需到门诊或专科门诊去作系统的检查,进行有计划的完整治疗。复诊时,要带上急诊病历卡,及化验单、X线检查报告等。

 

门诊

什么病挂什么科,通常为了看病和治疗方便,大体上作

如下划分:

1.口腔疾病,包括牙齿、舌、唇应该挂口腔科。

2.皮肤疾病,应挂皮肤科。

3.眼睛疾病包括上、下眼皮,应挂眼科。

4.耳朵、咽喉、鼻的疾病应该挂五官科(有的医院将眼、耳、鼻、咽、喉合并为五官科)。

5.女性生殖系统的疾病可挂妇科。

6.女性生育的检查和产前、产后的疾病挂产科。

7.一般损伤、烧灼伤、炎症、肿瘤、乳房、四肢、脊柱、骨骼、肌肉以及肛门的疾病都属外科。胸、腹、内脏、神经、血管等需要手术的也属外科。

8.发热、疼痛、水肿、眩晕、昏迷、瘫痪,非外伤性引起的心血管、消化、呼吸、内分泌、神经、泌尿系统的各种疾病挂内科。

9.凡12岁(足岁)以下儿童的内科疾病可挂小儿科(或儿内科)。有的医院无儿外科,则小儿的外科疾病仍挂外科。儿童的眼、耳、鼻、咽、喉、口腔、皮肤等疾病则仍应挂眼、耳、鼻、咽、喉、口腔、皮肤等各科。若无小儿科的医院,小儿疾病通常包括在内科里面。

10.凡是腹泻、呕吐的病人挂肠道门诊。

11.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不少医院设有专科门诊、专病门诊与专家门诊。一般均先看普通门诊或在其他医院已经确诊后再去诊治。

各医院门诊部一般设有预检处、服务台,有的还有“导医小姐”。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到挂号处和门诊办公室咨询。

门诊挂号后,候诊时应注意:

1.文明、礼貌。有的科室由护士叫号,需依先后次序就诊,不要争先恐后,更不应无理吵闹。

2.保持医院环境安静整洁,切勿大声谈笑,禁止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3.听从护士指导,做好测体温、化验、借X线片等准备工作。

4.不翻弄别人的病历卡。不要围站在就诊室门口,更不应围站在医生和护士周围,妨碍医务人员工作。

5.不能点名某某医生看病(除专家、专科与专病门诊外)。

6.儿童、聋哑、行动不便或病重的病人,可由一位家属或亲友陪同进诊疗室外,其他陪客一律不准进入诊疗室。

究竟怎样向医生诉说病情?以下几点可供参考:

1.何时发病?开始时怎么样?现在怎样?经过哪些诊治?用过什么药物?

2.以前曾得过什么病,治疗情况如何。

3.在诉说疾病时,要突出重点,前后主次分明,一定要实事求是。

4.回答医生的问题要详细、准确,不应隐瞒,不必怕难为情。

中医看病主要采用“望、闻、问、切”,辨证施治。其中

望舌和切脉,占有重要地位

1.为了不影响医生望舌诊病,看中医前注意少吃或不吃:牛奶、豆浆、杨梅、乌梅、桔子、葡萄及带黄、红、黑色的药片和食物。

2.为了不影响医生的“切脉”,避免剧烈的运动,强度高的劳动或酒足饭饱、大量吸烟后立即去看中医。要主动告诉医生正在服用的中西药物(如洋地黄、阿托品、异丙肾上腺素、胺碘酮等)。

 

住院

住院都要经医生签给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登记手续,才能住院。住院处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和医院床位情况进行安排。

病人住院前要有所准备,需带的物品有:住院证、门(急)诊病史卡、身份证、公费医疗证、劳保记帐单。并准备预交一定数目的现金(各医院按不同疾病而规定的住院预交款)以及碗、筷、匙、毛巾、牙刷、牙膏、肥皂、杯子、卫生纸等日常生活用品。

入院后,病人及家属应该认真接受护士关于“住院须知”的宣教,做到:

1.遵守医院制度,听从医务人员指导,密切与医务人员合作。

2.保持医院环境卫生及病区安静整洁。不准吸烟。

3.医生查房时不能离开病房,按时休息。不能外宿,必要的外出应该请假,经医生同意后,才能离开病区。

4.不得擅自进入医护办公室,翻阅本人或其他人的病历卡及各种医技检查报告。

5.饮食应由医生决定,不得随意更改。外来食品要经医生同意后才能进食。糖尿病人尤应严格控制饮食。

6.不得进入其他病房,防止交叉感染。

7.病人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

8.不准私自将电风扇、空调、取暖器、煤油炉至电热杯等小家电带入病区,擅自使用。

 

探望病人

探望病人要注意以下几点:

1.按医院规定时间探望。通常探望时间安排在每天下午3~4时至6~7时。只有持有病危通知单,家属才可随时探望。特殊情况,须经门卫同意才予探望。传染病人规定每周探望一次。

2.有些医院规定探望病人要领取探望证(牌),每次1~2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

3.一般亲友或同事不宜探望过久,一则免使病人太疲劳,另则可让其他亲友探望。家属探望时,要问清病人有何需要,尽量满足。

4.家属或单位领导需要询问病情,可同值班医生联系。

5.探望病人,宜送少量新鲜水果或鲜花。若送保健滋补品,需要注意保质期和生产日期,同时要了解病人能否服用。

 

陪护病人

病人若病重或病危,则由医生或护士决定发给陪客证,证上注有陪伴日期,过期作废。

陪客必须做到:

1.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

2.不得擅自闯入医生和护士值班室,随便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

3.不得擅自离开所照料的病人。必须外出时,需向医务人员请假。

4.对待病人要热情、耐心、体贴,避免给病人任何恶性刺激。不要谈论有碍病人健康和治疗的事情。

5.注意病人的饮食、大小便和卫生。如高热病人多给喝水;瘫痪病人多翻身,手术病人要帮助早日起床活动等。

6.不准在病床上睡觉。

7.保持病房清洁安静。不准在病房内吸烟、喝酒。

8.爱护公物,节约水电。讲文明礼貌,加强病人间团结互助。

 

出院

出院一般由医生在前一天通知。出院时要做好以下几点:

1.向护士领取出院证、出院通知单、出院处方、出院录。需要转院的,要领取转院证明。

2.问清医生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包括药物用法、饮食、休息、复诊和随访观察等。

3.归还病房借用物品。到出院处办理结帐手续后,再到药房配药。

4.如病人病情不宜出院的,但病人及家属坚持要出院者,则须办理手续(签名),作自动出院处理。

5.出院前,根据病情,先联系好回家的交通工具,外地病人应先预购好车、船票。

6.出院时,仔细检查自己携带的物品。向同室的病人与医务人员热情告别。

(王信强)